所有的酒,原則上總的可分為飲料酒、補酒及藥酒三大類:其中飲料酒又可分為發酵酒(釀造酒)、蒸餾酒、配制酒三大類。補酒的有些品種,往往很難與飲料酒及藥酒分清界限,但經有關部門核準生產的屬于保健食品的保健酒品,是否應歸為飲料酒之列呢?值得探討。至于藥酒,則應以療效為其主要指標,它與飲料酒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決不能將藥酒等均歸為配制酒之列。
(1)國內配制酒的定義及分類狀況 關于飲料酒(含配制酒)的定義及分類,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已在1998年初批準、頒布了有關標準,并于1998年12月1日起實施。其具體內容可參見本書后的附錄。
其實,配制酒是極為復雜的一大類酒品。其定義也有廣義及狹義之分。它不但在定義上難以寫得完整、準確,而且在各類相關的文獻上,對其分類狀況也不盡統一。例如有的將藥酒、補酒、“露酒”等統稱為配制酒,殊不知把飲料酒分為發酵酒(釀造酒)、蒸餾酒及配制酒三大類,其依據不單純是生產方法,還包括酒本身的特性。誠然,藥酒和補酒的有些生產方法,是與配制酒相同的,但配制酒的生產技術乃至原料,要比藥酒和補酒廣泛得多。即使是使用某些中藥材的配制酒,其用藥品種、尤其是用量,是與藥酒、補酒大有差異的。何況通常所說的配制酒,分明屬于飲料酒之一大類。而飲料酒又屬于食品范圍的飲料中有別于軟飲料(無醇飲料)的酒精體積分數在0.5%以上的含醇(酒精)飲料,怎么能將其與藥酒等相提并論呢?也有將配制酒分為“露酒”(Chinese intergrated beverages)及調配酒(Blended alcoholic beverages)的,并指明調配酒(或謂混成酒)如雞尾酒等。筆者認為,雞尾酒大多是現場現調現飲的酒品,其操作者必須具備相當的綜合素質,但這種操作有別于工業化的生產技術,故應列為三大類飲料酒之外的一類特殊酒品,但經裝瓶后市售的少數雞尾酒,則應歸入配制酒行列。
(2)國際上較為流行的配制酒分類法 可分為如下三大類。它們在定義、制法、酒度和口味、用途上有所差異,但均可用作雞尾酒的基酒。
、匍_胃酒(Aperitif)類:即餐前酒,一般具有滋補功效,并能提高食欲,如味美思、比特酒( Bitter)、茴香酒(Anises)等。主要以葡萄酒為基酒,也有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基酒的,加入植物的根、莖、葉、藥材、香料等配制而成,其酒精體積分數為160/0~ 40%,通常呈現不同程度的苦味,一般在餐前飲用。
、谔鹗尘( Dessert)類:因搭配西餐中的最后一道菜(甜食)而飲,故得其名。如波爾圖酒和雪利酒等,實際上是一種加強型葡萄酒,故在我國的有些專著中,將其歸入葡萄酒一類。它以葡萄酒為基酒,以白蘭地或食用酒精增加其酒精含量,而保留來自葡萄汁的一大部分葡萄糖等糖分,其酒精體積分數通常在20%以下,口味較甜,一般在餐后飲用,故又稱餐后酒或助消化酒。
③利口酒( Uqueurs)類:英文Liquour有“溶解再制”之意,美國人稱其為Cordial(拉丁文),與Liqueur同義,意為心臟,指酒對心臟有刺激作用;而在法國卻有人稱其為Digestifs,指這種酒有助于消化,故在國外有的將利口酒作為配制酒的總稱。我國的港、澳、臺地區,稱其為“利喬酒”或“力嬌酒”、利久酒、浸制酒、香甜酒、多彩之酒或餐后甜酒。它與前述的開胃酒類及甜食酒類在制作方法上主要的不同是:大多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基酒,與各種調香材料及糖類調配而成。利口酒的最低酒精體積分數為15%,一般為20%~71%,因其口味很甜,故又有烈性甜酒之稱;利口酒也主要用作餐后酒,但具體使用狀況也不盡相同。總的說來,利口酒多為具有特殊香味、甜味和不同色澤的甜酒,故有人稱其為香甜酒。在英國,將由復合香料制成的高級配制酒稱為利口酒,而將單純的混合品稱之為甘露酒( Cordial);在法國,最高級的利口酒則為香甜奶酒(Creme)。具體地說,利口酒又可分為如下三類。
甜利口酒:主要有以下幾種,如果料利口酒,由野櫻桃、櫻桃、黑醋栗、杏或黑加侖子等水果的汁或浸出液、串蒸液,與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糖調配而成;草料利口酒,由無害植物及其果實的浸出物或蒸出液與基酒及糖料等調配而成;種料利口酒,用水果的種子、咖啡豆、可可豆等與基酒調配而成;香料利口酒,用食用香精或香液與食用酒精及糖源等調制而成。
具有開胃作用的苦味利口酒:由無害的苦味芳香植物的浸出液或香精,與基酒及糖源等調配而成。其酒精體積分數一般在25%以上。
特種利口酒:其酒精體積分數在30 010以上。如興奮利口酒,以葡葡酒、葡萄蒸餾酒、食用酒精為基酒,與植物浸出液及糖源等調配而成;乳化利口酒,以食用酒精為基酒,與鮮雞蛋黃、糖源及某些特種成分調配而成;龐奇酒,以老姆酒為基酒,與糖源、檸檬酸或蘋果酸及橘皮等果皮的浸汁餾出液和某些特殊成分調配而成;充氣利口酒,由利口酒加入蘇打或充人二氧化碳而成,其酒精體積分數為6%~12%;雞尾酒可單獨成類,有些國家也將利口酒歸為雞尾酒類,如日本在酒稅法中,將瓶裝或罐裝的雞尾酒也歸入利口酒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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