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酒令是酒席上的一種助興游戲,發展至今有了更加豐富的內容,最讓大家熟知的便是《紅樓夢》中關于酒令的大幅描寫,可見從那時起,行酒令已被作為喝酒助興之用。
春秋戰國時代的飲酒風俗和酒禮有所謂“當筵歌詩”,“即席作歌”。從射禮轉化而成的投壺游戲,實際上是一種酒令。秦漢之間,承前代遺風,人們在席間聯句,名曰“即席唱和”,用之日久,便逐漸豐富,作為游戲的酒令也就產生了。唐宋時代是我國游戲文化發展的一個高峰,酒令也相應地得以長足發展。酒令到明清時代則進入另一個高峰期,其品種更加豐富,可謂五花八門,琳瑯滿目。舉凡世間事物、人物、花木、蟲禽、曲牌、詞牌、詩文、戲劇、小說、中藥、月令、八卦、骨牌,以及種種風俗、節令、無不入令。清人俞敦培的《酒令叢鈔》把酒令分為古今、雅令、通令、籌令四類,當代人何權衡等編著的《古今酒令大觀》把酒令分為字詞令、詩語令、花鳥魚蟲令、骰令、拳令、通令、籌令七類,今人麻國鈞、麻淑云編《中國酒令大觀》將酒令分為射覆猜拳、口頭文字、骰子、牌、籌子、雜六類。按其流行范圍分,酒令中較為復雜、書卷氣重的大多在書本知識較豐富的人士之間流行,稱為雅令;而在廣大民眾之間則流行比較簡單的酒令,稱為俗令。當然,這種區分并不是絕對的。酒令的形式千變萬化,可以即興創造和自由選擇。酒令可以說是中國特有的一種酒文化。
最早的酒令,完全是在酒宴中維護禮法的條規。在古代還設有“立之監”、“佐主史”的令官,即酒令的執法者,這中酒令是限制飲酒而不是勸人多飲的。隨著歷史的發展,時間的推移,酒令愈來愈成為席間游戲助興的活動,以致原有的禮節內容完全喪失,純粹成為酒酣耳熱十比賽勸酒的助興節目,最后歸結為罰酒的手段。
行酒令從另外一層意義上來講是對酒禮的變革、豐富和發展,是佐酒助興、活躍宴席的重要手段,更是酒文化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值得理智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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