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有關史書記載,我國的歐亞種葡萄(即在全世界廣為種植的葡萄種)是在漢武帝建元年間,歷史上著名的大探險家張騫出使西域時(公元前138―前l19年)從大宛帶來的。大宛,古西域國名,在今中亞的塔什干地區,盛產葡萄、苜蓿,以汗血馬著名。
《史記·大宛列傳》:“宛左右以蒲桃為酒,富人藏酒至萬余石、久者數十年不敗”。“漢使(指張騫)取其實來,于是天子始種苜蓿、蒲桃。”在引進葡萄的同時,還招來了釀酒藝人。據《太平御覽》,漢武帝時期,“離宮別觀傍盡種蒲萄”,可見漢武帝對此事的重視,并且葡萄的種植和葡萄酒的釀造都達到了一定的規模。
我國的栽培葡萄從西域引入后,先至新疆,經甘肅河西走廊至陜西西安,其后傳至華北、東北及其它地區。
到了東漢末年,由于戰亂和國力衰微,葡萄種植業和葡萄酒業也極度困難,葡萄酒異常珍貴。《三國志?魏志?明帝紀》中,裴松子注引漢趙岐《三輔決錄》:“(孟)佗又以蒲桃酒一斛遺讓,即拜涼州刺史。”孟佗是三國時期新城太守孟達的父親,張讓是漢靈帝時權重一時、善刮民財的大宦官。孟佗仕途不通,就傾其家財結交張讓的家奴和身邊的人,并直接送給張讓一斛葡萄酒,以酒賄官,得涼州刺史之職。漢朝的一斛為十斗,一斗為十升,一升約合現在的200毫升,故一斛葡萄酒就是現在的20升。也就是說,孟佗拿26瓶葡萄酒換得涼州刺史之職!可見當時葡萄酒身價之高。
到了元朝,葡萄栽培與葡萄酒釀造有了很大的發展。葡萄種植面積之大,地域之廣,釀酒數量之巨,都是前所未有的。當時,除了河西與隴右地區(即今寧夏、甘肅的河西走廊地區,并包括青海以東地區和新疆以東地區和新疆東部)大面積種植葡萄外,北方的山西、河南等地也是葡萄和葡萄酒的重要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