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制酒雖然大多是用成熟的基酒調配而成的,但由于不少產品在調配過程中加入了較多量的食用酒精、甜味劑、酸味劑、色素及調香調味液等諸多物料,故需經一定的貯存期,使其進行締合、氧化還原、酯化、縮合、溶解、分解等一系列反應,而達到各成分間新的相對平衡狀態,猶如人剛到一個新的部門,需要與相關的人有一定的磨合期。
例如有的國家采用250~5000L的柞木桶為貯存配制酒的容器,貯存條件為室溫8~20℃,空氣相對濕度為50%~70%,貯存時間為2~24個月,因酒的品種而異。其間,絕大多數酒的酯和縮醛的含量會有所增加:即成酯與酯水解的可逆反應傾向于成酯,因而酒香增濃;醇與醛縮合成某些縮醛,可減輕酒的辛辣味,并改善香氣。例如乙醇與乙醛縮合而成的乙縮醛,具有較明顯的“噴香”作用,即使人在剛聞酒液時,有香氣撲鼻之感。但在貯存期內酒度略有下降,這是揮發、成酯及縮合等作用所致。故在調配后的酒度,應略高于最終成品酒的酒度,因為經貯存老熟后的酒,一般不再進行酒度校正,以免呈現新的“酒精味”,就像我們日常煮粥一樣,如果一開始水量沒有掌握好,而在煮好后再往里加一瓢冷水一樣,就必然會使那鍋粥有“生水味”。酒精和水的分子均為強極性分子,可通過氫鍵作用以不同的締合結構存在。換言之,酒精與水的締合程度,可形象地比喻為其分子間的距離遠近,締合度越大,酒精分子的自由度就越小,而酒的柔和度則增強。所以,如果在酒液貯存后再加酒精和水,則會使貯存失去其意義,而又重新呈現燥辣感。當然,燥辣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對此應有個較為全面的認識。
國內曾有一種以食用酒精為基酒調配而成的楊梅酒占領過一定的市場,但因其不但在配方中基本成分失衡,而且缺少必要的合適貯存期,故香氣和口感均較差,因而退出了一部分市場。由此可見,如果一個企業及其產品,均不講求綜合素質和質量,就不可能有其真正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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