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踐思刷會稽之恥,欲士之致死力,得酒則流之于江,與之同醉。
秦穆公伐晉,及河,將勞師而醪惟一鐘,蹇叔勸之曰:“雖一米,可投之于河而釀也。”乃投之于河,三軍皆醉。
孔文舉云:“趙之走卒,東迎其主,非卮酒無以辦。”卮之事,《史記》及《后漢書》皆不載,惟見于《楚漢春秋》。
王莽時,瑯琊海曲有呂母者,子為小吏,犯微法,令枉殺之。母家素豐財,乃多釀酒,少年來沽,必倍售之。終歲多不取其值。久之,家稍乏,諸少年議償之,母泣曰:“所以厚諸君者,以令不道,枉殺吾子,托君復仇耳。豈望報乎?”少年義之,相與聚,誅令,后其眾為赤眉。
晉時,荊州公廚有齊中酒、廳事酒、猥酒優劣三品。劉弘作牧,始命合為一,不必分別。人伏其平。
河東人劉白墮善釀,六月以罌盛酒,曝于日中,經旬味不動而愈香美,使人久醉。朝士千里相饋,號曰鶴觴,亦名騎驢酒。永熙中。南青州刺史毛鴻賓赍酒之藩,路逢盜劫之。皆醉,因執之,乃名擒奸酒。時人語曰:“不畏張弓拔劍,惟畏白墮春醪。”見《洛陽伽藍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