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間婚禮,基本上沿襲南宋婚禮的習俗遺風,配封建色彩極濃,例如謝媒酒、訂婚酒、三請酒等古時婚禮酒禮習俗,至今仍有。
謝媒酒
在湖州,結婚前一天,男家要辦酒席款待媒人,叫“待媒”,由新郎及其父親、娘舅、姑父奉陪。謝女性媒人(人稱“喜太婆”),其丈夫也被盛情邀請,稱做“朱紅大臣”。在德清楊墳等地,這天一早由新郎的大伯或娘舅帶魚、肉各三斤,去請媒人來喝酒,俗呼“媒三斤”。在金華,托媒人說合,謂“走媒”、“出媒”。托媒時男方要送四斤糕點,俗稱“四斤頭”。媒人說媒,倘女方應允,則泡茶、煮蛋以待,俗稱“食茶”或“湊雙”。
訂婚酒
訂婚,古稱“締姻”,又稱“傳紅”。清末民初,杭州有四種傳紅名目:一叫“金玉如意傳紅”,男家用金玉如意壓帖,女家用頂戴壓帖。民國以后,取消頂戴,以金銀器及玉件代替,叫“十全如意傳紅”。也有不用金玉如意而用金簪一支、銀元十枚的。有一種叫“花果傳紅”,用紅蛋壓帖。萬年青兩盆,盆用錫制,以紅絲綿裹萬年青置盆內,中放紅蛋四枚。還有叫“清帖傳紅”的,僅雙帖,有的酌用喜蛋、花生。訂婚這天,兩家都張燈結彩,廳上供和合二仙,燃點紅燭,邀請親友吃訂婚酒。
三請酒
在寧波,婚前三日,女方用大紅帖請女婿,女婿先是敬謝;再請,則答以“謹遵臺命”;三請之后,女婿才坐藍呢轎,在四盞書有堂名的高燈引導下前往。到達女家,先拜見岳丈,茶送三道后到岳母房中拜見岳母,稍坐,出拜女方其他尊長。酒席上,岳丈向女婿斟酒送菜,然后退席,由阿舅陪席。
三杯酒
在金華,花轎進入新娘家門,須停放在篾籮(曬谷用籮)上,迎娶人等由女家設宴款待。宴后放鞭炮或鼓手用長喇叭和號筒吹樂,催促新娘上轎動身。姑娘須開額頭(平生第一次理發修容)、沐浴、梳妝,俗稱“扮上轎”。上轎前女兒要向父母行跪拜禮并敬酒三杯,然后由大哥或利市人抱新娘到花轎前,換上事先放在米篩上的新鞋方可上轎。新娘腳不可著地,俗有穿上帶土的鞋子到婆家,婆家會發,而娘家會敗之說。
待嫁酒
在溫州,婚期前一日,女家親戚都來送嫁,要設宴款待,叫做“待嫁酒”或“起嫁酒”。這些酒宴主要用料和酒、南貨,都由男方送去。在溫州市,男家送豬肉、羊肉、雞、鵝、魚之類。在樂清,結婚前幾天,男方要給女方一擔六樣禮物,俗稱“上轎樣”。這六樣禮物通常是豬肉、豬肝肚(一副)、雞(一對)、黃魚(一對)、花蛤(或蟶)、面等,供女方辦出嫁酒。當地還有餞嫁的風俗,在女子出嫁前一兩個月與女家有喜慶往來的“親房”都要為她設宴餞送,俗稱“吃送嫁酒”。在待嫁酒宴上,長輩要送給出嫁女子有偶數錢幣的喜包,俗稱“待嫁包”。
交杯酒與和同飯
在溫州,入洞房后要吃“交杯酒”和“和同飯”。其儀式是:利市翁先退出洞房,關了房門。房內,夫妻面對面,伴娘用一條很長的紅頭繩,兩端各系羽觴,先使夫妻各做飲酒姿態;繼而再調換一頭,再做交互飲酒姿勢。這叫做吃“交杯酒”,大略有古代合巹遺意。然后,利市婆、利市翁從床后小門進房,手端盂盤,上放十碗盛在高腳朱紅碗中的菜肴,其中主要的一碗是兩尾鯽魚,外加酒一壺、杯兩個、飯兩碗、筷兩雙。伴娘接去后,放在桌上,引新夫妻(男右女左)并肩而坐。兩人各執杯,做互相敬酒姿勢(新娘由伴娘代行執壺)。然后,伴娘舉筷,先在鯽魚上一蘸并向新郎示意共同取食,再將筷從遮頭紅下送到新娘唇邊。以后在飯和菜肴上,一一蘸過送至新娘嘴邊。伴娘每次點菜,必念吉利詞句,如點鯽魚就說“鯽魚滿肚子”;點魚頭,就說“吃魚頭夫妻到老白頭”;點雞腳,就說“吃雞腳八抬八彈”(意思是年老壽終棺木有八人抬八人扶持)。這叫吃“和同飯”。
如今的婚禮上的酒禮習俗在保持傳統形式的同時,又摻進了許多現代內容,但大多寓意美好,意為新人給予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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