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悠久的酒鄉史
大家知道,釀酒業的興起與農業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春秋戰國至秦漢之際,貴州境內居住著許多濮人部落,他們已經進入了農耕階段,并相聚成部落。《史記·西南夷列傳》說:“君長以什數,夜郎最大,以皆椎結,耕田,有邑聚。”到了西漢成帝河平年間,(公元前27-25)夜郎地區糧食已有盈余,爲釀酒的興起提供了物質條件。
據考古資料,在貴州的漢墓已發現有精制的酒器。1980年以來,貴州省博物館清理了務川城南大坪鄉洪渡河兩岸的漢墓群,在沙壩石室漢墓中發現了一件具有漢代工藝特色的銅粱壺,又在長坳土坑墓中發現了一件銅蒜頭壺,經過有關專家鑒別,均為酒器。在遵義鴨溪的漢墓中,也出土了這種酒器。1958年,貴州省博物館在清鎮琊瓏壩發掘了一件劃紋陶壺,器形爲盤口,長頸、腹圓如蒜頭,高圈足微向外撇,高34.5厘米,口徑13.5厘米,腹徑24.2厘米,足柱14厘米,顯然是一種腹大口小的陶制酒壺。在琊瓏壩漢墓中,還出土了一只朱繪雷紋的漆耳杯,以麻做胎,黑底朱繪,兩耳為銅鎏金,其上有“元始三年廣治郡工官造”,“容一升六龠”等字樣,以這樣精美的酒器當葬品,說明當時人們習尚飲酒。
唐宋以來,貴州已是酒鄉,境內各民族皆有飲酒習俗,并且善于釀酒,據《舊唐書》、《新唐書》、《通典》記載,當時住在貴州的“束謝蠻”、“牂牁蠻”都有較發達的農業,“土宜五谷”“稻粟再熟”,因此,釀酒相當普遍。《舊唐書·南蠻西南蠻傳》說:“束謝蠻婚姻之禮,以牛酒為聘。……宴聚則擊銅鼓。”這就是說人們在聯姻的時候,都必須以牛和酒為聘禮,酒是家家戶戶必備之物,釀酒遍及民間,所以常有宴聚。宋人朱輔所著的《溪蠻叢笑》記述了湘、黔邊境仡佬、苗瑤等少數民族釀酒的情況,文中說:酒以火成,不芻不籬,兩缶西束,以藤吸取,名鉤藤酒。”又說:“仡佬之富者,多以白金象烏獸形為酒器,或為牛角鶉鳩之狀,每聚飲,盛列以夸客,名銀鶉鳩。”這里所說的“鉤藤酒”已是用火蒸制而成的酒,用量很大,裝在缶裹,以藤吸取,而仡佬族的富人,竟至以精制的“銀鶉鳩”爲酒器。宋代,在廣西及黔南的少數民族中,盛產一種“老酒”。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老酒》說:“老酒,以麥曲釀酒,密封藏之數年,土人家尤貴重,每年臘中家家造酢,使可為卒歲計,有貴客則設老酒酢以示勤,婚聚亦以老酒為厚禮。”周去非《嶺外代答·食用門》說:“諸郡富民釀老酒可經十年,其色深沉赤黑,而味不壞,諸處道旁,淬沽白酒。”顯然,黔桂一帶釀造“老酒”之風極盛,而且精于麥曲和窖藏。
到了清初,在貴州酒鄉,美酒隨外可見。清康熙年間,許贊年著《滇黔紀程》中說:貴州各屬,產米精絕,盡香稻也,所釀造亦甘芳入妙,楚中遠不及。”當時,民間最常見的是咂酒,即古書上所說的鉤藤酒,亦稱竿兒酒或重陽酒,以粳米或麥粟粱黍釀成,酒熟則以滾湯灌入壇中,用通節細竹壇咂飲,不斷添水,直至味淡為止。陸次云《峒溪纖志》說:“咂酒,一名鉤藤酒,以米雜草子爲之,以火釀成,不芻不酢,以藤吸取”。《滇黔紀程》說:“苗人以蘆管吸酒飲之,謂之竿兒酒。”李宗肪《黔記》說:“咂酒,一名重陽酒,以九日貯米于甕而成,他日味美,以草塞瓶頸,臨飲,注水平口,以通節小竹插內吸之,視水容若干征飲量,苗人富者以多酢爲勝”。明清時期,贊美咂酒的詩很多,楊慎《飲咂酒待》云:“釀入煙霞品,功隨曲蘗高,秋筐收橡粟,春甕發滿桃,旅集三更興,賓酬百拜芳,若無多酌我,一吸已陶陶。”查慎行《咂酒》云:“蠻酒鉤藤名,干糟滿甕城,茅柴輸更薄,桐酪較差清,暗露懸壺滴,幽泉借竹行,殊方生計拙,一醉費經營。”昊壽昌用敬業堂詩韻,《咂酒》云:“蠻禮亦馳名,通侯視管城,甕添浮水燈,人作吸川鯨,造得逡巡法,堪難次第行,月長經散夜,醉臥息營營。”
除了咂酒以外,還有各種各樣的酒,見于史籍的有夾酒、女酒、窖酒、蓼花酒和刺梨酒。夾酒不同于咂酒,它兼采燒酒和白酒之法釀成,李宗肪《黔記》說:“夾酒,初用釀燒酒法,再用釀白酒法乃成。”女酒和窖酒制法特殊,張澍《續黔》說:“黔之苗育女,數歲時必大釀酒,既漉,候寒月陂池水,以泥密封罌瓶,座于陂中,至春漲水,滿亦復不發,侯女于歸日,因決取之,以供賓客,味甘美不可常得,謂之女酒。又有窖酒,色紅碧可愛,余初至黔,飲之經日,頭熱涔涔,后畏之,如白駒吻,問諸人言,此酒用胡羅卜汁溲也。”蓼花酒和刺梨酒又別具一格。吳振棫《黔語》說:“長寨人多以蓼花入曲釀酒,色碧,味微甘,特不釅耳,”又說:“刺梨一名送春歸,實可釀酒。”可見,貴州境內各民族都有悠久的釀酒史,即有發酵酒,也有蒸制酒,還可以綜合燒酒、白酒之法而成“夾酒”,又能“以泥密封罌瓶”而制“窖酒”。
第二節 茅臺酒的由來
黔北一帶,水質優良,氣候宜人,當地人善于釀酒,早就有人把這一帶稱爲“酒鄉”,而“酒鄉”中又以仁懷縣茅臺村釀的酒最爲甘洌,謂之“茅臺燒”或“茅臺春”。所以茅臺酒是以產地而得名。
茅臺村開設正規酒坊,始于何時,目前尚沒有完整確切的考證材料。據茅臺村現存最早的明代《鄔氏族譜》扉頁所繪鄔氏家族住址地形圖的標注,其鄰近有釀酒作坊。族譜所載,鄔氏是明代萬歷二十七年(1599年)隨李化龍進軍貴州,平定了播州土司楊應龍動亂后定居茅臺的。這說明茅臺早在1599年以前就有了釀酒作坊。
茅臺最早的酒坊名稱,據查考,是大和燒房。這個信息是從茅臺楊柳灣一尊建于清嘉慶八年(1803年)的化字爐上所鑄的捐款戶名單有大和酒坊名稱而獲得的。據最近的考證發現,有一家比大和燒房更早的酒坊叫偈盛酒號。這是在1990年茅臺至縣城的三百梯段出道的路碑上發現的。碑上刻有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茅臺偈盛酒號。
茅臺酒在清代興旺起來,這與在乾隆年間,開修赤水河,茅臺鎮成為川鹽運黔的集散地有很大關系。到嘉慶道光年間,制作茅臺酒的燒房已發展到不下20余家f據黃植青《自流井李友堂由發韌到衰亡》一文,富順、榮縣大鹽商“李四友堂”與陜西商人田、劉二姓在仁懷所設鹽號“協興隆”就擁有子號70余外,分布在由仁懷至貴陽的各州縣。由于鹽業的興隆,茅臺地區,商賈云集,民夫川流不息,對酒的需求與日俱增,從而刺激了釀酒業的發達和釀酒技術的提高,正如清代大詩人鄭珍所說:“酒冠黔人國,鹽登赤虺河。”當時茅臺酒的獨特工藝已基本形成,而且生產規模不小,(清道光)《遵義府志》引《田居蠶室錄》說:“茅臺酒,仁懷城西茅臺村制酒,黔省稱第一。其料用純高梁者上,用雜糧者次,制法:煮料和曲即納地窖中,彌月出窖烤之,其曲用小麥,謂之白水曲,黔人稱大曲酒,一日茅臺燒。仁懷地瘠民貧,茅臺燒房不下二十家,所費山糧不下二萬石。”
清道光年間,茅臺酒已遠銷滇、黔、湘、川。清朝張國華《茅臺村》竹技詞寫道:“一座茅臺舊有村,糟丘無數結爲鄰。使君休怨曲生醉,利錟名疆更醉人。于今酒好在茅臺,滇黔川湘客到來。販去千里市上賣,誰不稱奇亦罕哉!”清朝盧郁芷有詩贊云:“茅臺香釀釅如酒,三五呼朋買小舟,醉倒綠波人不覺,老漁喚醒月斜鉤。”清咸豐初昊振械在《黔語》中寫道:“南酒道遠、價高,至不易得,尋常沽賞皆燒春也。茅臺村隸仁懷縣,濱河土人善釀,名茅臺春、極清洌……。”
到清咸豐年問,在黔北一帶有楊龍喜領導的號軍起義。清咸豐四年( 1854年)派兵鎮壓,與號軍戰于茅臺,村寨夷爲廢墟,茅臺的幾十家酒房皆毀于兵燹,茅臺酒生產一度中斷。戰后1862年華聯輝在茅臺開辦“成裕酒房”(成義酒房的前身),茅臺酒從此才逐漸恢復和發展。
清光緒年間,由于再次疏通赤水河道,大大提高了川鹽入黔的貨運量,加上改革運銷制度,實行官運商銷,使茅臺盥運業進一步興旺,因而也促進了茅臺酒的恢復和發展。這個時期具有特色的“茅春”、“茅臺燒春”、“回沙茅酒”等名酒也遠銷外地。茅臺酒的獨特工藝在這個時期也大體定型。據《續遵義府志》載:“茅臺酒、前志:出仁懷縣西茅臺村,黔省稱第一,《近泉居雜錄》制法,純用高梁作沙,蒸熟和小麥面三分,納釀地窖中,經月而出,蒸烤之,即烤而復釀,必經數回然后成。初曰生沙,三四輪曰燧沙,六七輪曰大回沙,以此概曰小回沙,終乃得酒可飲,品之醇氣之香,乃百經自俱,非假曲與香料而成,造法不易,他處難以仿制,故獨以茅臺稱也……。”
第三節 “成義”、“榮和”、“恒興”三家燒房
清同治一年(1862年),茅臺酒在被毀的舊址上開始恢復重建,從這以后的發展中主要有三家釀酒作坊,名叫“燒房”。最早開設的是“成義燒房”,其次是“榮和燒房”、“恒興燒房”。
“成義燒房”的前身“成裕燒房”于同治一年(1862年)開設,創始人是華聯輝,華氏原籍江西臨川,始祖于康熙年間來貴州經商,定居遵義團溪,幾代人都以販鹽爲業,并以此發家致富。華聯輝既繼承經營鹽業,又讀書應試,中咸豐乙亥科舉人。光緒三年(1877年)受聘焉四川鹽法道總文案,協助唐炯推行“官運商銷”新鹽法。其弟華國英,也是舉人,長期任四川官鹽總辦。華氏兄弟先后經辦鹽務,控制川盥運銷,在茅臺鎮開設“永隆裕”鹽號,在貴陽開設“永發祥”鹽號。據華聯輝的孫子華問渠回憶,在咸豐末年,華聯輝的祖母彭氏在一次閑談中偶然想起年輕時路過茅臺曾喝過一種好酒,囑咐華聯輝到茅臺時帶些回來。華聯輝到茅臺時,戰爭方過,到處是殘垣斷壁,原先的酒房已夷為平地,作坊主人也不知下落,華聯輝決定在茅臺設坊烤酒。恰好這里作坊舊址的土地已收入官產,官府正將其變賣,于是華聯輝便購得原作坊舊址楊柳灣的那片土地,找到昔日的酒師,在舊址上建立起簡易作坊,釀出的酒果然如同祖母當年所飲的一樣。于是繼續釀造,僅作爲家庭飲用或餃贈親友,不對外銷售。因酒質優良,親友交口稱贊,紛紛前來要酒,于是,華聯輝決定將燒房擴大,定名為“成裕燒房”,附屬于“永隆裕”鹽號,不入更名爲“成義燒房”。起初,酒房規模不大,只有兩個窖坑,年產1750公斤,酒名叫“回沙茅酒”,產品由他在茅臺和貴陽的鹽號代銷。華聯輝的兒子華之鴻接辦之初,仍作為附帶業務經營。直到茅臺酒在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獲獎后,才引起華氏重視,年產量擴大到8500-9000公斤。1936年后,川黔、湘黔、滇黔公路相繼通車,給茅臺酒運銷省外創造了條件。到了華之鴻的兒子華問渠經營,曾打算擴人生產,因經濟力量不足未能實現。1944年,“成義燒房”遭火災大部燒毀,華問渠恢復重建并擴大規模,窖坑增加到18個,年產量最高時達21000公斤。
“榮太和燒房”于光緒五年(1879年)設立,這個燒房是仁懷縣大地主石榮霄、孫全太和“王天和”鹽號老板王立夫合股開設的。因取石、孫兩人名字及“王天和”店名的各一字,寫名為“榮太和”。燒房開始,由孫全太掌柜,三家分別按股提取利潤。1915年,仁懷縣分為習水、仁懷兩縣,孫全太家距茅臺較遠,又忙于在家鄉習水長沙擴充勢力,辭去掌柜職務,燒房由石榮霄負責經營。后孫全太為了收回投資,進一步擴大在習水的勢力,以石榮霄帳目不清爲由,提出訴訟,經仁懷縣裁決,由石榮霄以二百兩銀子作股金和股息退給孫全太,于是,“榮太和燒房”也就更名為“榮和燒房”。幾年后,另一個股東王立夫病死,其子王和星,雖有股權,但燒房實際已落入石榮霄手中。石榮霄原本姓王,后爲石家養子,王立夫死后,石乃還宗,復為王姓,到石榮霄的長孫王少章時,燒房已爲王家獨攬。1930年前后,孫全太的后人孫明遠在軍閥侯子扭的部隊任職,便借股權問題制造糾紛,要求清算歷年帳目。是時王少章已死,由他的弟弟王澤生接辦,王澤生知孫明遠難以對付,只好送去茅酒一千瓶了事。以后,王澤生又仗勢迫使王立夫的后人“自愿”退出,把燒房據為已有。1949年,王澤生死,“榮和燒房”由他的兒子王秉干繼續經營,窖坑由兩個增加到四個,酒的產量也由1000-1500公斤增加到3500-4000公斤,后來又增加兩個大窖,生產能力達12000多公斤,但由于管理落后,常年產量僅有5000公斤左右。
“恒興燒房”的前身“衡昌燒房”,是貴陽人周秉衡于1929年在茅臺開辦。周秉衡原在貴陽與賈文欽合伙開設“天福公”商號,經營鴉片,后因風險太人,轉向經營茅臺酒,建廠伊始,周秉衡派其心腹余德盛,到茅臺拉攏地方人士以減少阻力。盡管如此,在開辦以后,仍遇到不少麻煩。在建廠用地問題上,幾經周折才打通關節,用八百大洋買到了建五間廠房的土地。起初周秉衡對酒房抱有很大的希望,一開始就修建了17個大窖,經過兩年的籌備和基建才正式投產,但投產不久,“天福公”商號倒閉破產,把酒房的流動資金挪用去還債,被迫解雇了20多個人,只留下酒師和一個幫工,勉強維持生產,年產量很低。“衡昌燒房”在經濟窘迫中拖了8年之久。到1938年,周秉衡與民族資本家賴永初合伙組成“大興實業公司”共集資8萬元,周乃以酒廠作價入股。大興實業公司由賴永初任經理,周秉衡任副經理,賴即積極抓酒房實權,將原任衡昌燒房經理的周秉衡之子周扶常調走,派心腹葛志澄接任。把周秉衡派到四川瀘州,周扶常派到四川合江坐莊運銷花紗布和香煙。周扶常成天吃喝嫖賭,虧空兩萬多銀元。賴永初見時機已到,便親自到瀘州、合江查帳,向周秉衡提出還欠款的要求。周只好把“衡昌燒房”賣給賴永初,賴補給周七千銀元,“衡昌燒房”從此落入賴家之手。賴永初接手后,于1941年把“衡昌燒房”更名為“恒興燒房”,并擴大經營,購進12匹騾馬作為推磨之用,工人增至40余人,最高時達60多人。到1947年,年產酒量提高到32500公斤左右。與此同時,賴永初利用“恒興”總號的招牌搞地下錢莊吸收存款,轉而做茶葉、桐油、黃金、棉紗生意,并利用在外地所設商號擴人酒的銷路。抗日戰爭勝利前后,賴永初已躋身政界,當上了貴陽市參議員,兼任貴州省銀行、重慶大川很行經理等職務。
三家燒房的老板都不住茅臺。“成義”的老板華問渠和“恒興”的老板賴永初住貴陽;“榮和”的老板王澤生住仁懷縣城。廠務由委派的經理秉承老板的旨意掌管人事、財務、生產、銷售等事項,酒師專管技術指導,包括酒的勾兌和品嘗。“成義”的經理先后有趙致緘、羅某、薛相臣,酒師有鄭永福和他的父親;“榮和”的經理有龍德安、錢克純、陳厚德,酒師是王華清;“恒興”的經理有葛志誠、楊端五、韋嶺,酒師是鄭義興。
在“衡昌燒房”未開設前,“成義”、“榮和”兩家的產量都不高,所以在原材料購進和產品銷售方面沒有大的利害矛盾,競爭意識并不明顯。當周秉衡在茅臺創建“衡昌燒房”,“成義”、“榮和”感到要損害到自己的利益時,于是就聯合起來阻止,刁難建廠。“衡昌”建成后,彼此間就發生接連不斷的互相傾軋事件。“衡昌”在建廠初期,從赤水河岸的一個廢置已久的官渡撬了兩船石頭。“榮和”的老板就挑唆當地的幫會頭子,以破壞公益為由敲了“衡昌”30元大洋。“衡昌”在廠房前的臺階占用了一條早已無人行走的小路,又被“成義”、“榮和”的老板唆使茅臺鎮區長罰了“衡昌”200元大洋,還清了幾桌酒席賠禮。“衡昌”建成投產, 因請了“成義”的酒師指導生產,這件事被“成義”的老板知道后,又上告當地區公所,把酒師扣押,強迫立下今后與“衡昌”斷絕往來的印結。對“衡昌”產的酒,“成義”、“榮和”兩家又以粗制濫造影響茅臺酒名譽為借口,阻止在茅臺鎮銷售,“衡昌”被迫把酒運到外地銷售。當“衡昌”在茅臺站住腳后,則進行反擊。在原材料采購上,有三家商定的統一規格和價格協議,但“衡昌”依仗資金充足,破壞協議,抬價搶購,囤積原材料,迫使“成義”減產或到外地收購,增加成本。1942年,“成義燒房”到四川大渡口等地收購小麥制曲,“恒興”也前往爭購,致使“成義”在收購中遇到很大困難,弄得“成義”的經理薜相臣只好向二郎灘鹽號借貸。“榮和”雖也有競爭力,但因生產規模小,老板又是當地的大地主,可以強制佃戶將所收的高梁、小麥全部抵作地租,在競爭中沒有困難。
“榮和”與“成義”兩家,為了爭奪在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榮獲的國際金獎的獎狀和獎章,長期爭斗,一直爭到1918年由貴州省長劉顯世作出裁決,由兩家燒房共同享有才算了結。
這個時期,茅臺酒在當地官吏和土豪眼中已是一塊肥肉,“成義”、“恒興”的資本家華問渠、賴永初等雖然亦官亦商,終是“強龍壓不過地頭蛇”。“成義”、“恒興”兩家為保證自己的利益,對官吏曲意適迎,殷勤接待。當時的省政府和縣政府官員常來茅臺敲榨勒索,不僅吃、喝、抽鴉片都由酒廠供應,臨走還要拿茅臺酒,甚至打牌輸的錢也要由酒廠代“墊”。
燒房經常是采取送錢、送禮、請客等方式廣泛結交賄賂官員,以減少麻煩。逢年過節,兩家燒房除送酒給有關的大大小小官員、地方豪紳,幫會地痞流氓外,還要大擺筵席宴請他們。并且有些與酒房關系不大的小官吏,在酒廠照顧不到情況下,還主動上上門賒酒揩油。“榮和”酒廠老板是當地的有勢力的大地主,這些麻煩相比較要少些。
每逢燒房上所得稅時,得先送錢給稅吏,對稅務局長,必另有敬奉。所以,當提高稅率時,稅務機關都事先通知燒房,購買大量稅票,借以偷稅、漏稅,雙方都從中得到好處。還有一種是以“買酒”為名行賄。即在每次酒提價之前,燒房就列出名單并通知說:茅臺酒即將提價,現在留下X X瓶”。待酒提價后,便將提價部分由廠用現金付給。
三家燒房的生產條件都很落后,工人們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干活采取按“工口”(即定額的制度)的辦法,比如一個工人一天必須踩一石(為50公斤)麥子的曲,一個灶一天必須烤七甑酒,每烤一甑最少需要1.5小時,烤七甑酒就需11個小時,每個工人每天勞動大約13-14小時。在燒房內,酒師負責技術指導,二把手做烤酒助工,工人多做雜工。烤酒需要大量水做冷卻用,每甑要換水四、五次,每次約5桃,烤一甑酒需用水20挑,每天七甑共140挑,所以挑水的工作特別繁重,從早到晚不能停,冬天更加辛苦,天寒地凍,道路崎嶇,經常跌倒。看磨和割草的工人,還要早起晚睡,去打掃磨房、馬棚,負責搬運高梁、曬麥子、洗酒缸等。
三家燒房的雇工方法,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固定工,一種是臨時工。其工資待遇:從1926年到1936年這個期間的發放看,“成義”燒房的酒師每月7-8銀元,二把手5-7銀元,一般工人3-4銀元。“恒興”酒廠工資待遇和“成義”差不多。“榮和”的工資,比“成義”、恒興還要低,至于臨時工的工資則更低。在辛亥革命前,“成義”、“榮和”兩家以雇用臨時工爲主,以后“成義”逐漸改以固定工爲主。“恒興”則一開始就以固定工為主。“榮和”則多半是從佃戶中雇用臨時工,到解放前夕,只有固定工6人。當時家在茅臺的工人都住在家里,家在外地的工人則住在豬圈或馬圈里。烤酒時,工人們深夜不能回家,只好幾個人擠在一個斗里,鋪草墊,蓋秧被。但三家燒房的資本家卻盈利很多。例如“榮和”燒房在1939年,年產酒10000公斤,每公斤售價2銀元,合計收入2萬銀元。他們的支出是:每年購糧60000公斤,每公斤售價0.0334銀元,共值2004銀元;耗燃料65000公斤,每公斤價0.022銀元,共1430銀元;用酒瓶20000個,每個0.005銀元,共1000銀元;開銷工資780銀元;固定資產折舊按12%計算,合2400銀元,以上各項開支共7624銀元,每年獲利12386銀元。
三家燒房對雇用工人的條件十分苛刻。有“六不要”條件和“兩要”條件。“六不要”即:參加過幫會的不要;名譽不好的不要;不老實的不要;不聰明伶俐的不要;結過婚的不要;家住附近的不要。“兩要”就是要有介紹人作保;要經過試用。在新工人進廠后,資本家就把工人的工資固定下來,并約定任何一家不得擅自增加,三家燒房還規定,工人進廠后,先割馬草,曬糧食三年,然后看磨兩年,最后提爲烤酒工人。
那時,酒房的工人反對資本家的壓迫和剝削,是從自發的對抗中,逐步采取有組織的斗爭。當時,茅臺酒銷售網擴大,資本家為了增加生產,就想試驗夏季烤酒,工人們不愿為資本家賣命。于是在酒下窖時,有意不把酒糟密封,結果大量酒糟“燒包”(霉爛)。“成義”經理薜相臣,為了減少支出,停止供應工人的夜餐。工人以不上夜班相對抗,并且拖延上班時間,延長中午吃飯時間,使原先每天烤六、七甑,下降爲三、四甑,迫使薜相臣恢復供應工人的夜餐。
1942年,“成義”燒房工人周紹清、張作云、楊志彬等8人,根據以往與同資本家斗爭的經驗,采取“調把”形式(即結拜爲弟兄),團結起來斗爭。一旦資本家欺壓調把弟兄中的任何一人,大家就團結一起,共同對付。工人們看到了組織起來對付資本家有力,嘗到了團結的甜頭,于是“調把”這個組織逐漸在工人中擴大,由“成義”發展到了“恒興”。因為參加“調把”的人都是圍圍腰的工人,所以這一組織被人們稱爲“圍腰幫”。1947年,國民黨的貨幣貶值,工人生活日益惡化,工人向資本家提出了調整工資要求,遭到拒絕。于是“成義”工人周紹清、龔德華等人在1947年10月,相約了十多個“圍腰幫”成員,集體向資本家交圍腰,罷工停產。“成義”經理薜相成驚慌萬分,但又故作鎮定,把人們叫到辦公樓上開會,威嚇工人罷工是“造反”,要鎮長把他們抓起來。但工人沒有屈服,堅持罷工,終于迫使資本家讓步,調整了工資。只有“榮和”燒房的工人,由于都是王家的佃戶,受到封建關系的束縛較深,與資本家的斗爭較少一些。
第四節 建國前茅臺酒的生產和銷售
自1862年“成裕燒房”創立到1949年貴州解放80余年,茅臺酒的生產和銷售,大體經歷了四個階段。
一、1862年創立到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獲獎
這一階段,茅臺鎮只有“成義”、“榮太和”兩家燒房。華氏把創辦“成裕燒房”改為“成義”擴大生產,年產只有1500-2500公斤,主要在茅臺銷售,少量運往貴陽,均由鹽號經銷。“榮太和燒房”的老板,對生產并不十分重視,產量很低,銷售地點主要是茅臺,很少運往外地。當時,貴州的經濟十分落后,社會購買力很低,而茅臺酒的價格比較昂貴,每公斤賣價2錢4分銀子,比普通高梁酒每公斤4分銀子要高5-6倍。所以消費對象主要是富商人賈和達官貴人。那時的茅臺酒,一般不用小瓶包裝,而是裝在能容30-50公斤的大酒罐里分銷。過往客商常常買50-100公斤,運往重慶、古藺或貴州各地。因產量有限,銷售不廣,兩家燒房相互間的競爭并不突出,最高年產量合計不過5000公斤左右。
二、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獲獎到1937年抗日戰爭
這一時期,貴州處于軍閥割據統治。連年內戰,但茅臺酒的生產和銷售范圍卻日漸擴大。1915年茅臺酒在國際上獲獎,成為世界名酒,聲譽遠播,銷量大增,刺激了兩家燒房擴大生產。1930年貴州全省實業展覽會和1935年西南各省物資展覽會上,茅臺酒又獲“特等獎”,進一步擴大了影響和銷售范圍。當時貴州的軍閥、官僚和富商,都把茅臺酒用作宴會和交際禮品。1924年-1925年周西城任貴州軍務會辦時,曾購買茅臺酒到貴陽、北京送禮。當了省長后,更把茅臺酒用于政治交往活動,每年都要送數千瓶給南京政府及鄰近川、桂、粵軍政要人。所以,當時小報上曾經有這樣一幅對聯:“內政方針有官皆桐梓(按:周西城及其部屬都是桐梓人),外交禮節無酒不茅臺。”
自川黔、川滇、黔桂公路開通以后,貴州與外省聯系加強,非常有利于茅臺酒的運銷,市場迅速擴人。“成義”與“榮和”對酒的生產更加重視,積極擴大規模。“成義”把12個窖坑都用上了,年產量增加到15000公斤左右;“榮和”的窖坑,由2個增加到4個,年產量在5000公斤以上。與此同時,周秉衡在茅臺興建了“衡昌燒房”,年產約5000公斤,三家燒房年產量共25000余公斤,為1915年的五倍。茅臺酒的銷售地區較前起了較人變化。“成義燒房”主要銷售地轉到貴陽,“榮和燒房”主銷區擴大到重慶,并且在遵義委托商號代銷。“衡昌燒房”資金少、產量低,酒的質量不如“成義”、“榮和”,因在茅臺沒有銷路,只好把酒運到貴陽,直接銷給自己結識的商人。茅臺酒的價格,此時已由每公斤1.4-1.6銀元漲至2銀元,“衡昌”的酒每公斤賣1-1.2銀元左右。自1915年以后,茅臺酒的包裝也有改進。民國初年采用紫陶圓罐盛酒,500克裝的小包裝,商標用紅底木刻板印刷黑字,注明某燒房回沙茅酒,并將“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八字印在燒房字樣的左右兩邊。瓶頸的封口用豬尿泡皮,易于損壞。到了民國十五年(1926年),軍閥周西成執掌黔政,大量訂購茅臺酒,作為交際禮品,“成義”“榮和”兩家燒房打破陳規包裝,改用圓柱形小口釉陶酒瓶,以便于裝運,造型較圓瓶美觀。商標改用道林紙石印,白底藍字,一套分爲三張,貼在正面、背面和瓶口。正面兩邊印有麥穗,中間是“回沙茅酒”四個字,背面說明茅臺酒是用楊柳灣的天然泉水和精湛工藝釀造而成。商標上,“榮和燒房”特別注明茅臺酒在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榮獲金獎的經過,“成義燒房”還加上鄭珍的詩句“酒冠黔人國”。
三、抗日戰爭時期
抗日戰爭期間,貴州成了祖國的大后方,重慶成了國民黨政府的陪都,全國工商企業紛紛遷往西南。貴陽、重慶的工商業呈現一片繁榮景象。茅臺酒的需求量猛增,促使三家燒房繼續擴大生產。“成義燒房”在1944年火災后重建,將窖酒坑12個增加到18個,產量到1947年達21000公斤左右。“榮和燒房”此時增加了兩個大窖,年產量7000多公斤。“恒興燒房”有17個窖坑,年產量達32500公斤,超過“成義”和“榮和”。三家燒房年產量共計60000公斤左右,成為茅臺酒生產的鼎盛時期。
這時期,“成義”與“恒興”的主要銷售點因都在貴陽,兩家競爭甚為激烈。“恒興燒房”在貴陽先后設立了三個銷售處,仗著資金充足,生產量大的優勢,薄利多銷,同“成義”爭奪市場。例如,利用節日在報上大登廣告,用“買一送一”的廣告口號擴大銷路。“成義燒房”不甘示弱,憑借著自己的老字招牌,“窖老酒醇”的牌子,保持其優越地位。“榮和”原先主要銷售區在重慶,此時也在貴陽打開銷路,委托“新生紙號”代銷。
四、抗日戰爭勝利后到貴州解放
抗日戰爭勝利后,賴永初把“恒興燒房”的茅臺酒商標改為“賴茅”,以此加強“恒興”在消費者心中的形象,同時,又在上海印制了20-30萬套商標,顯得比“成義”、“榮和”更加富麗堂皇。針對“成義”“百年老窖”的商標,賴茅特別在商標上注明是“用最新的科學方法釀制”。“成義”酒廠則大登廣告,宣傳“華茅”的傳統特點,并且把酒的售價始終保持在賴茅之上,表示華茅質量比賴茅高。賴茅提價,華茅也提價,市場曾一度出現茅中酒競相提價的奇異現象。當時,人們習慣把“榮和燒房”產的酒叫“王茅”,于是茅臺酒在市場上就有了三茅,即王茅、華茅與賴茅的名稱。
1946年賴永初在上海設立永興公司,先后銷售賴茅10000公斤,并利用在重慶、漢口、廣州和長少商號推銷賴茅。“成義”的華茅,也在上海、長沙、廣州和重慶通過文通書局在當地的機構經銷,“榮和”的王茅在重慶、貴陽都以“稻香村”號為銷售點。
茅臺酒是在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開始外銷到香港的。那時,“恒興燒房”的賴茅在香港試銷,由于數量少,很快就被搶購一空。
茅臺酒在興旺時期官僚資本家曾企圖利用其政治上的特權和經濟上的實力,插手茅臺酒的生產。當時貴州省政府的建設廳廳長何輯五就多次想通過他所掌握的貴州企業公司和利用他的妻子華氏與華問渠聯宗等手法兼并酒廠。華問渠始終沒有就范,并吞政策失敗后,何輯五便千方百計排擠華家所辦的企業。何輯五企圖用兩萬銀元強買華家在貴陽的文通書局。為此,華問渠通過呂新民先生給何應欽(何輯五的三哥)送去數百瓶茅臺酒,請他幫忙勸阻何輯五不要強買。何應欽接受了禮物,干預了這件事,何輯五才打消了強買的念頭。但又時時在其他方面設置障礙,使華家在貴陽的其他企業陷入困境。因而也影響到茅臺酒生產的進一步發展。
1949年貴州解放前夕,三家燒房共有窖坑41個,其中“成義”18個,“榮和”6個,“恒興”17個。年產茅臺酒60000公斤左右。三家共有烤酒的甑子5個,其中“成義”、“恒興”各2個,“榮和”1個。有石磨11盤,“成義”、“恒興”各4個,“榮和”3盤。有用來推磨的騾馬36匹。“成義”15匹,“榮和”9匹,“恒興”12匹。
由于茅臺酒銷路好,利潤高,許多資本家都在仿制茅臺酒。貴陽太和莊的“榮昌酒廠”、“遵義龍坑場的“集義酒廠”,四川古藺的“二郎灘酒廠”,都先后到茅臺聘請酒師,甚至購買酒糟企圖仿制。抗戰勝利后,競相仿制者更多,如貴陽就有所謂“金茅”、“丁茅”、“王茅”等等。但是都沒有成功。“榮昌”、“集義”都相繼垮臺。“金茅”、“王茅”、“丁茅”也不復存在,唯有“二郎灘酒廠”繼續生產,改名為“郎酒”。
第五節 茅臺酒的榮譽
1915年,美國為慶祝巴拿馬運河通航,在舊金山舉辦“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通知世界各國送展品。當時,北洋軍閥政府農商部在天津成立商品陳列所,貴州人樂嘉澡任所長,負責征集全國的名優特產送往舊金山。在征集產品時,“成義”、“榮和”兩家燒房都將產品送展,農商部都不加區別,一概以“茅臺造酒公司”的名義送出,統稱“茅臺酒”。裝酒的瓶子是圓形小口黃色陶質釉器,并不引人注目。但經各國評酒專家品嘗,茅臺酒以其特有的優點而博得一致好評,被評為世界名酒,獲得了獎狀和獎章,從此蜚聲中外。獲獎后“成義”和“榮和”兩家對于國際金獎的所屬爭執不下,縣商會難于裁決,呈文到省,乃于民國七年(1918年),由貴州省公署下文調處,獎狀、獎牌由仁懷縣商會保存,兩家燒房年產的茅臺酒均可在商標上標明“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獲獎”字樣,這才結束了這場獲獎爭執。
自茅臺酒在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獲獎后,直到現在,在國內外酒類評比大賽中又多次獲獎,盛名不衰。1930年冬,貴州省舉辦“全省實業展覽會”上,“成義”茅酒又獲特等獎。1952年,在第一次全國評酒會上,茅臺酒被為八人名酒之首。1953年,又在全國土產交流會上被評為名酒。1963年第二次和1979年第三次全國評酒會,茅臺酒都被評為全國8人名酒之首,并獲得了輕工部頒發的獎狀和金質獎章。1979年國家質量獎審定委員會又將茅臺酒評為全國食品優質產品,并頒發了獎狀和金質獎章,1984年第四次全國評酒會“飛天牌”貴州茅臺酒榮獲國家經濟委員會頒發的金質獎章,同年又獲輕工業部全國酒類大賽的金杯獎。1989年第五次全國評酒會“飛天牌”貴州茅臺酒,繼續評為國家名酒。
80年代以來,茅臺酒在國際上獲得的獎是:1985年茅臺酒獲巴黎國際美食及旅游委員會頒發的國際商品金桂葉獎。1986年,在巴黎舉行的第十二眉國際食品博覽會上,茅臺酒再次榮獲金牌獎。此外,1986年,茅臺酒獲“亞洲之星”包裝獎,1987年獲第三眉世界廣告大會、中國出口廣告國際一等獎。
茅臺酒被譽為“國酒”,國務院、外交部以茅臺酒作為招待外國貴賓的指定用酒。1954年的日內瓦會議,萬隆會議和1956年的中緬芒市聯歡會議上,周總理均以茅臺酒招待國際友人,并獲特殊好評。在1957年的世界青年聯歡節期間,中國代表團以茅臺酒作為禮品,港、澳同胞把茅臺酒稱為“祖國之光”。1954年,茅臺酒在民主德國、聯邦德國①、蘇聯、印度尼西亞和香港等地展出,深受各國人民喜愛。到1988年,茅臺酒直接出口銷往的國家、已由改革開放前10年的十幾個國家,增至現在的46個國家和地區。每年出口茅臺的數量也由過去每年幾十噸增加到1988年的200噸,焉擴大中國茅臺酒的聲譽以及出口創匯作出了積極貢獻。
①1990年10月民主德國與聯邦德國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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