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滿族歷史悠久,是中國歷史上曾兩度建立過中原王朝的少數民族,滿族主要分布在我國的東北、華北地區。多被稱之為馬背上的民族,善騎射,喜飲酒,因飲酒歷史由來已久,酒文化可謂是豐富多彩。
據《魏書》載:“勿吉嚼糜釀酒,飲至能醉。”嚼糜釀酒,糜就是黃米,是當時釀酒的主要原料。遼金時,女真人已懂得用糜制酒,至清代,制酒更普及,主要品種為米兒酒和燒酒。米兒酒,滿語稱“詹沖努力”。現在我們就來看看滿族酒文化的發展歷史吧。
據《扈從東巡日錄》記載,其制法為“炊谷為糜,加以曲蘗,須臾成酒,朝釀而夕飲,味少甘,多飲不醉”。這種酒又稱黃酒、秋酒。另一種酒為燒酒,是東北人最喜歡飲用的酒類,又稱白干、老白干。制酒的原料多用高粱或蕎麥。《大中華吉林地理志》載:吉林省“高粱專供造酒”。此酒純真度高,味道好,度數大,飲后身體發熱,有助于御寒,故此酒又有“水棉襖”之稱。寧古塔所出的燒酒又叫湯子酒,質量最好,每斤需銀4分。
燒酒雖有自家釀制文章來源于佳釀網者,但更多的是制酒作坊——燒鍋釀造的。《黑龍江志稿》載:“燒酒則自伯都訥(今吉林省扶余)來,年不下數千萬斤。到后來,各城鎮鄉屯營此(燒酒)業者益伙矣。”以至于某地初辟時,來此謀生者,不是耕種土地,而是設立燒鍋造酒,致使該地名以某某燒鍋或燒鍋鄉、燒鍋屯命名。《額穆縣志》載:本地“各處燒鍋,酒不停燒,隨售隨罄”,足以說明當時燒酒銷量之大。
滿族先人嗜酒,史書早有記載。遼代女真人每逢婚嫁、節日、娛樂、祭祀,都要飲酒助興,金代嗜酒之俗有增無減,從上到下,酗酒成風。金熙宗皇帝“荒于酒,與近宮飲,或繼以夜,并酗酒妄殺”(《金史》卷一)。而眾多的軍戶,更是“唯酒是務”。為此,金朝多次嚴令禁酒。海陵王時規定:“朝官飲酒,犯者死。”金世宗時,甚至實行酒曲國家專賣制度,不得私家釀造。盡管法令嚴苛,但收效甚微,直至金亡,也未能制止酗酒之風。
想必滿族人這般愛飲酒,重視酒,也與他們多居住在東北地區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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