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禮是人的一生中非常重要的“儀式”,自然少不了酒。中國各地習俗不盡相同,加上婚宴喝酒已是由來已久的習俗,因此形成各地迥然不同的婚宴酒文化。
南方的“女兒酒”,最早記載為晉人嵇臺所著的《南方草木狀》,說南方人生下女兒才數歲,便開始釀酒,釀成酒后,埋藏于池塘底部,待女兒出嫁之時才拿出供賓客飲用。這種酒在紹興得到繼承,發展成為著名的“花雕酒”,其酒質與一般的紹興酒并無顯著差別,主要是裝酒的壇子獨特,這種酒壇還在土壞時,就雕上各種花卉圖案,人物烏獸,山水亭榭,等到女兒出嫁時,職出酒壇,請畫匠用油彩畫出“百戲”,如“八仙過海”,“龍鳳呈祥”,“嫦蛾奔月”等,并配以吉祥如意,花好月圓的“彩頭”。
“喜酒”,往往是婚禮的代名詞,置辦喜酒即辦婚事,去喝喜酒,也就是去參加婚禮。
滿族人結婚時的“交杯酒”:入夜,洞房花燭齊亮,新郎給新娘揭下頭蓋后要坐在新娘左邊,娶親太太捧著酒杯,先請新郎抿口,連親太太捧著酒杯,先請新娘抿口,然后兩位太太將酒杯交換,請新郎新娘再備抿口。
滿族人在舉行婚禮前后的“謝親席”:將烹制好的桌酒席置于特制的禮盒中,自兩人抬著連到女家,以表示對親家養育了女兒給自家做媳女的感謝之情。另外,還要做桌“謝媒席”,用圓籠裝上,自人挑上連到媒人家,表示對媒人成全好事的感激之情。
達斡爾族的“接風酒”和“出門酒”:連親的人到男家,新郎父母要斟滿兩盅酒,向連親人勘“接風酒,這也叫“進門盅”,來賓要全部飲盡,以示已是家人。
爾后,男家要擺三道席宴請來賓。婚禮后,女方家遠者多在新郎家住夜,次日才走,在連親人返程時,新郎父母都恭候門旁內側,向貴賓——敬“出門酒”。
“會親酒”,訂婚儀式時,要擺的酒席,喝了“會親酒”,表示婚事已成定局,婚姻契約已經生效,此后男女雙方不得隨意退婚,賴婚。
“回門酒”,結婚的第二天,新婚夫婦要“回門”,即回到娘家探望長輩,娘家要置宴款待,俗稱“回門酒”。回門酒只設午餐一頓,酒后夫妻雙雙回家。
“交杯酒”:這是我國婚禮程序十的個傳統儀節,在古代又特為“合巹”(巹的意思本來是個瓠分成兩個瓢),《禮記昏義》有“臺巹而醑”,孔穎達解釋道“以瓠分為二瓢請Z巹,婿Z與婦備執片以醑(即以酒哺口),臺巹又引申為結婚的意思。在唐代即有交杯酒這名稱,到了宋代,在禮儀上,盛行用彩絲將兩只酒杯相聯,并綰成同心結Z婁的彩結,夫妻互飲一盞,或夫妻傳飲。這種風俗在我國非常普遍,如在紹興地區喝交杯酒時,自男方親屬中,兒女雙全,福氣好的十年婦女主持,喝交杯酒前,先要給坐在席上的新郎新娘喂幾顆小湯圓,然后,斟上兩盅花雕酒,分別給新婚夫婦備飲一口,再把這兩盅酒混合,又分為兩盅,職“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之意,讓新郎新娘喝完后,并向門外撒大把的喜糖,讓外面圍觀的人群爭搶。
婚禮上的交璧酒:為表示夫妻相愛,在婚禮上夫妻備執杯酒,手璧相交備飲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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