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的酒文化博大精深,最早可追溯到幾千年前,很多人都表示很想知道古人是怎么喝酒的。現代人飲酒非常隨意,但在古代不同,古代酒為百禮之首,所以古代人喝酒也會像現在一樣嗎?
從西周時代開始,我國就已建立了一套比較規范的飲酒禮儀,它是那個禮制社會的重要禮法之一。西周飲酒禮儀可以概括為4個字:時、序、效、令。時,指嚴格掌握飲酒的時間,只能在冠禮、婚禮、喪禮、祭禮或喜慶典禮的場合下進飲,違時視為違禮。序,指在飲酒時,遵循先天、地、鬼(祖宗)、神,后長、幼、尊、卑的順序,違序也視為違禮。效,指在飲時不可發狂,適量而止,三爵即止,過量亦視為違禮。令,指在酒筵上要服從酒官意志,不能隨心所欲,不服也視為違禮。
正式筵宴,尤其是御宴,都要設立專門監督飲酒儀節的酒官,有酒監、酒吏、酒令、明府之名。他們的職責,一般是糾察酒筵秩序,將那些違反禮儀者攆出宴會場合。不過有時他們的職責又是強勸人飲酒,反而要糾舉飲而不醉或醉而不飲的人,以酒令為軍令。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狂飲不止的人。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云:“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唐人飲酒,少有節制。大概從宋代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并濟。
有時候大家會覺得在現代喝酒的門路很多,很麻煩,在古代更加是這樣,古代喝酒方法和禮節更為繁瑣,但是古人喝酒時的很多對我們有用的文化還需要大家好好加以繼承和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