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酒令五花八門,玩法繁多,不勝枚舉。曾有專業的書籍予以系統整理出版介紹,本篇只從酒令的形成、發展、及常見的、比較易學易行的部分酒令作個簡介。
周代,因禮而制約著王宮大臣文武百官的暢飲,是令的萌發雛形。酒宴中,因制約、束縛而“溫溫其恭,威儀反反”斯文儒雅的樣子變成離席、交流,酒勁上來,衣不整,冠歪帶,步踉蹌,出現了“威儀幡幡,屢舞仙仙”-幅輕浮放肆凌亂的局面出現了。這是禮所不能容的,如是就有了“既立之鑒,或佐之史”監督飲酒行為過程。以“非禮勿言,非禮勿行”酒后失禮要處罰,可視為準酒令產生。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紛爭,諸侯稱霸,已經禮崩樂壞,酒令雖還保留著“禮”的殘余,但在內容上卻有了很大的變化,已由原來的限制人飲酒變以勸人飲酒,觴政由此產生。
“魏文侯與大夫飲,使公乘不仁為觴政,曰:‘飲之不噹浮以大白。’”(西漢劉向《說苑》)這里的觴政,就是執法官。后來魏文侯沒有喝干白己的酒,公乘不依硬拿起罰酒的大杯,責令魏文侯喝干了罰酒。這段記載,除了顯示出酒令的權威性外,更明顯表現了酒令已由原來的限制人飲酒向勸人飲酒的方向改變。
又《韓詩外傳》中“齊桓公置酒,令諸大夫曰:‘后者飲一經程。’”管仲后到,只飲一經程的一半就放下了,說:“酒人口者舌出(言多犯律),舌出者棄身(犯法丟命),與其棄身,不寧棄酒乎?”看來,這一經程酒,實在是不少,喝下去必然會言多語失,甚至喪失理智觸犯刑律,弄不好就要把命丟掉。看得出管仲很謹慎,惜命,或者說腦子里還有“禮”的殘余,不愿失掉君子風度,竟敢跟行令的一國之君討價還價,純粹是恃“禮”而無恐,賴酒賬了。
漢高祖滅秦后,廢除了秦的苛法,但因新法未立,沒有禮儀可遵,沒有尊卑的排列,所以群臣飲酒時爭功打架的事時有發生,甚至到了大鬧朝堂的地步。《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中就有“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的記載。大臣叔通知道劉邦為此事很頭痛,主動上表要建朝中的禮儀,劉邦慨然應允。到長樂宮落成時,群臣按照新修的禮儀,各就各位,排列有序,按尊卑輪起上壽(敬酒)。大臣御史執法,發現了不遵守禮儀的,立即驅出廳堂.整個一個朝廷宴會,自始至終沒有一個喝醉酒而失禮的。酒令畢竟經過了戰國時期的演變,“禮”的內容已逐漸淡漠。即使是貴族,對飲酒要盡興.行樂的要求也在不斷上升。這是酒令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歷史進步的一種表現。
從飲宴酒令競技形式上,前面提到了射箭。禮、樂、射、御、書、數,古稱六藝。無淪文人武士,都要通習六藝,所以文士們也常以射箭助酒。可是.射箭需要寬闊的室外場地,一般宴會場所狹小,不可能每宴必射,于是有人想出了以壺代靶,用短矢代替長箭的投壺游戲,在先秦時流行起來。
投壺即是將箭一樣的柘或竹條或其他樹枝,站在一定距離之外,投擲人壺(可能是一肚深口圓的陶罐之類的器皿),里面放些許豆,免得反彈出來。按投進多少箅輸贏,輸者既喝酒。根據庭院、廳堂、室內投壺,分設九扶(距坐席九尺)、七扶、五扶。
投壺到了漢代,便十分盛行起來,卻漸漸退去了禮的內容,變成純游戲化的競技,并被作為一種罰酒手段。
綜上所述,說明了秦漢酒令雖然漸漸開始脫離了禮的成分,成了以制約人喝酒的勸酒、罰酒的招數,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受禮制約,有反復性。而且彤式單一.少娛樂性。
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時期,是封建國家的分裂和民族融合階段,酒令也象其他文化一樣,開始走向成熟。
首先,一些魏晉名士從動蕩不安的政局、迅速更迭的政權及頻繁的戰亂中醒悟到:功名是過眼煙云,財富更是身外之物,牛命尚且不保,何不美酒陪伴人生?于是向封建禮教發起沖擊,立下了“禮豈為我輩設也”的宣言。
《晉記》中記述的阮籍的故事,就集中反映了這一時期酒令的基本風貌。阮籍與人飲酒賭棋時,有人報其母喪。而阮籍卻繼續賭棋,直到一局勝負已定,才“飲酒i升(看來是賭棋輸了)舉聲一號,吐血數升”。阮籍為“竹林七賢”中最負聲望的名士之一,為恪守酒令,居然不奔喪,不守孝禮,公然離經叛道,當時人們追求個性解放可見一斑。
上面故事中提到的賭棋,跟射箭、投壺一樣,是賭賽令一種。賭棋飲酒大約在漢未出現,在兩晉中最為盛行。只因為這種博棋只適于在兩人之問進行,旁觀者既不能捕手,義不可做聲,所以不適合在群宴中進行。
曲水流觴令和藏鉤令是魏晉南北朝人從民俗中發掘出來的別有風情的酒令。曲水流觴,就是把酒杯放入蜿蜒水曲的淺流中,憑借水流的沖力,將酒杯送至沿流等待行令飲酒人的面前。據說,水以泛觴最初是因漢章帝時,平原徐肇以三月初三生三女,至三日俱亡,村人以為怪,乃相攜之水濱洗祓,本是驅邪祈福的一種祭祀活動。這種洗祓的祭禮叫做禊。晉人將禊日定在三月初三,并將以水泛觴的祭禮改成一種歡飲的方法并定為酒令,為禊日春游增添了雅趣,故行曲水流觴令又稱為飲禊酒。
東晉大書法家王羲之撰寫的《蘭亭集序》開頭就是“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說的就是他與眾多名士在蘭亭聚會,行的曲水流觴令。通過流觴增添樂趣忘卻煩惱。唐宋以后的士大夫們,紛紛在官邸、別墅中,或借山間地利,或在庭院造渠,專供流觴之用。
應當說.藏鉤也和曲水流觴一樣,對后世的酒令發展與繁榮有著深遠的影響。
說起藏鉤,還有一個傳奇故事:漢武帝娶了個絕代佳人,只是那美人的左手白出生時就緊握著,從沒伸展開過。進宮后,漢武帝感到奇異,將她的手展開(即使原先生理性的拳握,此時也有懾于帝王的威嚴吧?)只見那手中緊握一枚玉鉤。多年的謎被帝王解開了,“鉤戈夫人”由此得名。而故事本身的主要人物又為故事制造了轟動效應,民間大興藏鉤游戲。
晉人的發明是民間的藏鉤游戲引入酒宴,成為賭賽令的一種。藏鉤屬集體游戲,要將參加游戲人分兩組,一組藏,一組猜。藏鉤人故意做一些虛假動作傳遞金鉤,“鉤運掌而潛流,手乘虛而密放。示微跡于可嫌,露疑似之情況”這種比技巧、斗心智的賭賽頗具挑戰性,令人欲罷不能,借此將飲酒氣氛推向高潮,達到盡情盡興的目的。
至此,原本是為維護禮的、專門為貴族所制定的酒令,在民間吸取了大量養分之后,又以灑脫、新鮮的面貌,流行于世間。
唐初統治者,前期政治比較清明,先后出現了“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國家南北統一,疆域廣闊,經濟發達,中外文化交流頻繁。在此基礎上,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輝煌燦爛的文化。這些文化相互交織,相互滲透,相互滋養,相得益彰。酒文化作為一朵奇葩,也遇到了生長的氣候條件,更加鮮艷奪目。
唐太宗時,國富民強。百姓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市上“斗米四錢”,糧食綽綽有余,所以酒業得到迅猛發展,釀造技術也日臻完善。《冊府元龜》中記太宗“破文昌,收馬乳蒲桃實,于苑中種之,并得其酒法。帝自損益,造酒成,凡有八色,芳辛酷烈,味兼緹盎。既頒賜群臣,京師始識其味。”
百姓家有余糧,民間白制的甜酒(濁釀)與烈性的佳釀五花八門、雜亂紛呈,至此酒由貴族、士大夫們獨享的奢侈品變為萬民同享的飲料。
以上這些官釀、官宴、家釀的大量涌現,無疑又為酒令提供了牛長的沃土,唐代酒令的發展迅猛,最常見的有擲骰、射覆、酒籌、酒牌、文字令等等。
唐人盛行擲骰賭酒。骰子原先并非做酒令用,而是一種叫雙陸游戲所用的博具,從么到六,都是黑色。天寶年間,唐明皇與楊貴妃打雙陸為戲,明皇眼看自己要輸,擲骰時連聲高呼“重四”,結果兩枚骰子頗識君心,重復四點。明皇反敗為勝,龍顏大悅,龍心大喜,“遂命高力賜緋”,給四點穿上紅袍.享受五品以上官員待遇。因為御賜欽定,骰子身價倍增,得到越來越多人的喜愛,好酒之徒就將骰子引進酒宴,行起了骰盤令,而且骰子已變為多枚。小小的骰子,雖只有六面,各種點子搭配,就會出各種彩,從而形成酒令。
射覆足從藏鉤發展而來的。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一引文:唐玄宗立承相,御書一個名,以金甌覆之,令太子猜射,中則賜酒。射覆者,射所覆也,與藏鉤一脈相承。
籌令就是酒籌。唐以前的籌只用來記數,自唐始籌就有了兩種不同的用法:一種仍以記數,就是古代投壺所用的算。白居易詩“醉折花枝作酒籌”中的籌還是當算用。另一種比較復雜,在上面刻寫著各種令約和酒約,成為行令的主要用具。得令時席間按順序搖筒掣籌,再按籌上既定的令約、酒約行令、飲酒。
和籌令比肩興起的還有一種牌類酒令,叫酒牌,又叫葉子酒籌。葉子,即在葉子上書以令辭。游戲中,將牌扣置桌上,與宴者依次揭牌,按牌中所寫令辭、酒約飲酒,與籌令同出一轍。
唐詩中還有“樓頭擊鼓傳花枝”的詩句,說明“擊鼓傳花”這一游戲令也在唐代流行,其他還有手勢令、拋打令、旗幡令、小酒令、雜法等等。
以上可以看出,唐代酒令至少有四個特點:一是起用了多種行令用具。如骰子、籌子、葉子及射覆的所覆之物;二是風格浪漫。這在所引唐詩“笑擲骰盤……”,“醉折花枝做酒籌”中已體現得淋漓盡致;三是一宴多令。為盡興,中途可以換令,行令不拘一格;四是文學性強。所制酒籌、酒牌之令辭,大多為文史典故,而文字令又被當代詩人、學者們用來逞才斗智,保持高雅身份的最愛。由于以上特點,故唐代酒令還多在文人、雅士中流行。
宋代酒令和唐代差不多,只是更加豐富多彩了。但宋代酒令有一突出的特點,就是由雅趨俗,俗中見雅。
宋代科舉制度放寬.使得一大批來自社會中下層的文人得以“朝為田舍翁,暮登大子堂”,為文壇帶進一種清新的俗文化。并首先以酒令做為溝通“雅”、“俗”文化的渠道,令一大批名人、雅士紛紛易轍,追尋以俗為雅的時尚。如蘇東坡和秦少游,一位是文壇巨匠,一位乃風流才子。一次飲宴,規定以下酒的果子俗名取意為令。東坡見席中有沙果(俗名水林檎),遂舉令道:“水林檎,未是水林檎。芰荷翻雨灑鴛鴦,恁時方是水林(淋)檎(禽)。”少游也指著桌上的梨子答令道:“清消梨,未是清消梨。夜半匆匆話別里,恁時方是清消(宵)梨(離)。”
宋代酒令比唐代有更廣泛的群眾性,,從而為酒令的進一步發展拓寬了道路。
酒令發展到明清時代,進入了巔峰狀態,其品種之多,內容之豐富,都是前代酒令所不能相比的。凡人間事物、花、草、蟲、經、史、典故、風俗、習慣、時令、節氣、唐詩、宋詞、元曲、小說……無一不可人令。
單從明清酒令著作名稱來看,有《楚騷品令》、《飲中八仙令》、《水滸葉子令》、《水泊人鏡令》、《集西廂酒籌》、《聊齋酒令》、《鐘馗嫁妹令》、《唐詩酒籌》、《唐詩酒令》、《改字詩酒令》、《紅樓夢觥史》、《紅樓葉戲譜》、《紅樓人鏡》、《紅樓夢籌令》、《元明戲曲葉子》、《月夜鐘聲》、《六十四卦令》、《七十二候令》、《二十四風花令》、《占花名令》……其內容已包羅萬象。
如果翻開明清小說,明清酒令的風貌更是呼之欲出,躍然紙上:
《金瓶梅》第六十回:“傅自新道:‘小人行個江湖令,遇點飲酒,先一后二:一舟二櫓,三人搖出四川河,五音六律,七人齊唱八仙歌,幾十春光齊賞玩,十一十二慶元和。…
《紅樓夢》第二十八回:“寶玉笑道:‘聽我說罷,這么濫飲,易醉而無味,我先喝一大海,發一個新令,有不遵者,連罰十大海,逐出席外,與人斟酒。’‘如今要說悲、愁、喜、樂四個字,卻要說出個‘女兒’來,還要注明這四個字的原故。說完了,喝門杯,酒面要唱一個新鮮曲子,酒底要席上生風一樣東西——或古詩、舊對、《四書》、《五經》成語。……聽寶玉說道:‘女兒悲,青春已大守空閨;女兒愁,悔叫夫婿覓封候;女兒喜,對鏡晨妝顏色美;女兒樂,秋千架上春衫薄。’接著唱了一支曲子之后,寶玉飲了門杯.便拈起一片梨來,說道:‘雨打梨花深閉門。’完了令。”《紅樓夢》第六十二回更熱鬧了,先是射覆,后是猜拳,湘云贏了寶玉,又限了個刁鉆古怪的令,酒面要一句古文,一句舊詩,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還要一句時憲書上有的話,共總成一句話。酒底要關人事的果萊名。“眾人聽了,都說:‘唯有他的令比人嘮叨!——倒也有些意思,便催寶玉快說。”寶玉要想一想,黛玉讓他多喝一杯,自己代說:落霞與孤騖齊飛,風急江天過雁哀,卻是一只折足雁,叫的人九回腸,這是鴻雁來賓。”
宋代文人尚俗的遺風又被明清雅士們繼承下來,依民間口語做令的例子屢見不鮮。如:袁宏道、江盈科和某孝廉一同行船,袁宏道見船頭一只水桶.遂出一酒令,令格為:要說自己看見的一樣東西,還要說出一個親戚的稱謂和一個官銜。接著舉令道:“此水桶,非水桶,乃是木員外的箍箍。”(“箍箍”乃吳音地區“哥哥”的諧音。)孝廉見船上有一苕帚,接令道:“此苕帚,非苕帚,乃是竹編修的掃掃。”(編修是翰林院之官,翰林院當時有個姓祝的編修,“掃掃”乃“嫂嫂”之諧音。)江盈科見岸上有人在擁稻草,完令道:“此稻草,非稻草,乃是柴把總的束束。”(把總是下級武官的稱謂,“束束”乃“叔叔”之諧音。)
“憨”是傻的意思,這里卻不無樸實、憨厚的褒義。“四憨”是明初的四位憨將,他們在元宵節行令助酒,令格也出得特別:說一樣東西,要落地無聲,再說一物,要四足能行,結尾一句話要有悖常理,就是話能這么說,事不能這么做,要“有此說法,并無此事”,而且要句句入韻。
四憨巾梅思祖起令,說:“落地無聲一滴醬,四足能行一只羊,螺絲殼里做道場。”受到令官的稱贊,得敬酒三杯。
該三憨趙良弼答令了,他說:“落地無聲一滴醋,四足能行一只狐,癡漢等老婆。”這下壞了,令官胡大海自從和老婆散失之后,至今孤身一人,趙良弼說“癡漢等老婆”,有譏笑胡大海之嬚,藐視令官,被罰不得飲酒。
輪到憨將沐光時,他想了半天才回令說:“落地無聲一滴霜,四足能行一只獐,走路掉錯膀。”眾人嫌他末句不太規范,胡大海判他只得敬酒一杯。
最后剩令官胡大海了,他自知文才粗淺,想蒙混過關,被三個憨將強按著收令,說:“落地無聲一滴淚(“淚”方言讀“立”),四足能行一只——雞”三個憨將責問:“不對了,雞怎有四足?”胡大海吭哧半天,忽然理直氣壯地說:“怎么沒有?大雞正在孵小雞,正好有只小雞剛出殼,一雙腳露在大雞翅下,遠看止是四只腳嘛!”四憨被駁得無話可說,想起還有末句未答,胡大海脫口而出:“脫褲子放屁!”語驚四座,在轟堂大笑中得以完令。
總之,酒令發展到明清時代,無論其內容,形式,還是其廣泛性、趣味性,都是前所未及的,特別是文字令,動用了對偶、夸張、比喻、雙關、頂針、回文等幾乎所有的修辭手段,雅令在嫻熟中見經綸,俗語令在隨意中現風采。
總覽漫長的中國古代酒令發展史,我們可以看到:酒令萌生在周代,變化于秦漢.成熟于魏晉,繁榮于唐宋,至明清兩代發展到巔峰狀態,成為中國民族文化中的一枝奇葩。
以后,隨著現代化,工業化進程加快,人們的生活節奏加快,酒席宴會只是一種應酬的手段,無暇宴會作濤拼文,附庸風雅,酒令在快節奏中慢慢消亡。偶有好酒者劃拳行令,佐以罰酒,也是比較地方性的、粗俗的展示。
山東青島的耿議忠先生,在青島啤酒廠生活工作多年,工作之余,對于素有中華文化奇葩之稱的酒令,頗有研究。為使在酒席文化娛樂游戲逐漸消亡的這一文化奇葩重放異彩,在總結我國歷代酒令的基礎上,推陳出新,創造出新時代的酒令籌,令籌分三組,每組30支,每支l至3個問題,分別為“百科知識令”、“地理知識令”和“文史知識令”。令籌是用ABS壓制印刷,令筒與筒座則是由景德鎮雕塑瓷廠用白瓷燒制而成,有描紅、描黃、捕綠、描金多種顏色,由象征巾畢民族的黿龍作為令座馱著令筒。
耿先生這一創意設計,獲得國家專利局頒發的外觀設計專利證書。
為了說明行酒令的方法.解釋令籌中提出的問題及提供一些酒令的相關資料,耿議忠先生還編輯出版了《耿氏酒令籌注釋》。
又東北吉林程奎先生,飽讀詩書,經史馬列融匯貫通,夜讀劉伯溫,友人家行酒令,頓被提示:何不將老少咸宜之撲克,印上通俗易懂簡捷的酒令,便于大家酣飲暢飲之時行令游戲。逐改寫唐詩宋詞若干條,設計出根據各大酒廠需要的撲克數十種,供廠家銷售中宣傳產品,更好地促銷。深受廠家的歡迎與酒民們的喜愛,并于1998年申報了國家專利。較之山東耿議忠先生雖晚了兩年,因形式各異新穎,市場前景分外廣闊,程先生被人譽為“中國酒令撲克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