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酒收藏最重要的價值是飲用,生產與收藏年份與升值幅度并非同步進行,如果失去了飲用價值,老酒的收藏就會一票否決。但是文化價值層面又不能和飲用價值相提并論,這時的歷史情感又會充分顯現,所以老酒收藏價值定位的依據還需多因素考慮。
僅國酒茅臺就曾一年中價格上升五次,其他中國名酒或地方名酒也不甘寂寞、水漲船高,千元大關的酒已不再是天方夜譚。市場價格決定了人們的心理承受能力,一瓶老酒的升值空間并非依據某場拍賣會上的拍賣價格而定(如茅臺酒),而應該不違背客觀規律和市場規律,在消費者心理承受能力的范圍之內定價,才是科學合理的。
綜合調整老酒的交流與拍賣底線參考價格,老酒收藏價值定位數據如下:
1949年至1979年生產的中國名酒:增值幅度是當今市場價格100%及以上。地方名酒:增值幅度是當今市場價格的100%以上。
1980年至1990年生產的中國名酒:增值幅度是當今市場價格的80%及以上。地方名酒:增值幅度是當今市場價格的60%以上。
1991年至1993年生產的中國名酒:增值幅度是當今市場價格的50%及以上。地方名酒:增值幅度是當今市場價格的40%以上。
1994年至1995年生產的中國名酒與地方名酒應在現價的基礎上增幅達30%—40%左右。
如今社會出現了老酒的收藏熱,聰明人自有自己的眼力,盲目跟風和理智失控的收藏都是應該避免的,還應注意老酒收藏價值定位依據,理智對待老酒收藏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