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迅將酒以及與酒有關的各種現象放置于社會大環境中進行剖析,使酒超越了飲料食品的范疇,賦予了它生命力,包含豐富的歷史價值和時代價值。
常人一般以為酒就是酒,何來思想?魯迅卻以他的小說顯示出他對酒的深刻理解。在小說創作中,“魯迅的酒”總是不會讓人輕易地去喝的。魯迅往往在各種矛盾沖突中讓他筆下的主人公喝上幾碗,劇中人隨之情緒來了、思維活躍了,大腦跟著酒精發作而膨脹。孔乙己一喝酒便解愁,阿Q一喝酒便得意,呂緯甫在飲酒中忘卻痛苦,趙七爺以開酒店而自傲。
阿Q們(流氓無產者)、孔乙己們(落魄的封建知識分子)、趙七爺們(頑固的復辟派)、呂緯甫們(為維持生機而向世俗屈服的小知識分子),通過共同的媒介物“酒”分別達到宣泄排遣之目的,淋漓盡致展示其個性;盡管他們之間社會政治經濟地位迥異,文化程度、思維、情感有著極大的差別。
由此可見,魯迅筆下的酒絕不是一種僅含乙醇的液體,也是靈魂催化劑,他在作品中一寫到酒必然會讓它伴隨著人物的思維、情感、命運,最大限度地顯示它的魅力。正如俄國戲劇家契科夫所言,假如舞臺上掛著一柄劍,那么在閉幕之前必須讓它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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