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4月21日,革命群眾組織“奪權(quán)”,10月成立“貴州省茅臺酒廠革命委員會”。以往出口的飛天茅臺(又名飛仙)被扣上了四舊的帽子,已經(jīng)生產(chǎn)的飛天茅臺被壓在海關(guān)未被出口。經(jīng)討論,1968年初,出口飛天商標改為大葉向陽圖案葵花牌商標。葵花商標分為兩個階段。前期為“大葉向陽葵花圖案”,正貼的漢字全部為繁體字。由于大葉葵花商標未在海外注冊,所以未被長期使用。隨后改用山東省食品進出口公司的“葵花”牌國際注冊商標,并將“貴”字改為簡體,背貼漢字仍為繁體。1973年4月29日,中國糧油進出口公司下文通知,將外銷茅臺由“葵花牌”恢復為“飛天牌”。從下文通知到正式結(jié)束有一個時間差,1973年4月以后葵花仍在生產(chǎn)。1975年2月,中國糧油進出口公司貴州分公司通知當年出口茅臺酒一律使用“飛天”新商標,這個通知的潛臺詞也即強調(diào)葵花商標不能再用了,沒有用完的25.8萬張葵花商標紙封存。
70年代食品廣告,葵花茅臺螃蟹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