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屢教不改,1月14日20時許,一輛“解放”牌機動車,沿302國道行駛,途經302國道276公里處時,被交警大隊查緝點民警攔查,該駕駛人現場出示了機動車駕駛證和該車的行駛證。檢查中,民警從該駕駛人身上聞到了濃烈的酒氣,便進行酒精檢測,其酒精含量為75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劉某最近又因二次酒駕被交警大隊查處,結果被直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000元、并處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民警依法將其帶至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處理。經查,該車駕駛人劉某,系敦化市人,曾于2014年5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大隊處理過,劉某有二次“酒駕”的交通違法事實。
查明事實后,民警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做出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000元、并處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在此,眾悅學車網提醒廣大市民,酒駕危險,請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喝酒開車,最終將會害人害己!還是一句話,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如果喝了酒,可以找代駕的。這也是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著想。
上一篇:中國啤酒產量10年首降
下一篇:武漢 高端白酒回暖還需市場的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