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8日,記者從湖北省食藥監局獲悉,該局在第3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共抽檢了12類食品826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812批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
據悉,本次監督抽檢的食品包括餅干、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類食品826批次。
其中酒類不合格4批次,糕點不合格3批次,蜂產品不合格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檢依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4)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品質指標、食品添加劑、重金屬、微生物、真菌毒素、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非食用物質等指標。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十堰、荊門、襄陽、隨州、武漢、宜昌等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找問題原因、排查風險因素,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置。
上一篇:茅臺近期無漲價打算,習酒一定會上市
下一篇:瀘州老窖定增30億提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