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春秋時期的晉國,清明節就有相應的飲酒活動,飲酒不受限制。唐代的段成式所著的《酉陽雜俎》就有記載:在唐朝時,于清明節宮中設宴飲酒之后,憲宗李純又賜給宰相李絳酴酒。
清明節是掃墓祭祖的日子,民間又叫做“鬼節”或“冥節”,與七月十五日的中元節、十月一日的寒衣節總稱為“三冥節”。到墳地祭祀祖先,叫“掃墓”或“墓祭”。這種習俗起源于西周,《禮祭·春官·冢人》中就有春天墓祭的記載。冢人,就是專門從事墳墓管理的人。《禮記》說:“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禮。禮有五經,莫重于祭。”我國史書稱夏商周三代之時已形成較為完備的祖宗祭祀制度。到秦漢時,掃墓之風盛行,就連許多任職官員,也要請假回鄉掃墓祭祖,以至于往返需用百日。到唐代,每逢清明節,上墓拜掃,積習成風。唐玄宗干脆出示詔書:“士庶之家,宜許上墓,編為五禮,永為常式。”民間普遍稱掃墓為“上墳”。人們到祖先墳墓前,供上果品點心,焚香燒紙,灑酒祭奠。
古人對清明飲酒賦詩較多。唐代自居易在詩中寫道:“何處難忘酒,朱門美少年,春分花發后,寒食月明前。”杜牧在《清明》一詩中寫道:“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寒食,冬至后一百零五天謂之寒食。從前這天禁火,冷食,故又稱“冷節”、“禁煙節”。民間傳說寒食是為了紀念春秋時的介子推。春秋時,介子推輔佐重耳,流亡在外l9年。一次,他們一行人在山中迷了路,米面吃光了,重耳餓得頭暈眼花,介子推悄悄地割下自己大腿上的一塊肉,用火烤熟給重耳充饑。這便是有名的“割股啖君”的故事。19年后,重耳回到晉國,當了國君,是為晉文公。得勢后的晉文公封賞有功之臣,卻偏偏忘掉了介子推。介子推也不計較,引上老母隱入今山西介休縣綿山。后經人提醒,晉文公后悔莫及,再找介子推,四處不見,聽說隱居綿山。為逼介子推出山受封,晉文公下令放火燒山。大火熄滅后,發現介子推和老母親抱著一棵柳樹被燒死了。晉文公百感交集,下令厚葬介子推及其母親,并將這一天定為忌日,禁止所有的人生火煮食,只準吃預先準備好的冷飯。此后,相沿成俗,稱為“寒食節”。
介子推是山西人,所以冷食習俗在山西首先流行。舊時寒食斷火,次日宮中有鉆木取新火的儀式,民間也多以柳條互相乞取新火。春分后十五天為清明,是郊游的好日子。清明又是上墳祭祖的日子,民間又稱為“鬼節”。寒食、清明本來是兩個節日,但民間大都把兩個節日合而為一,一般叫清明節;少數地區叫寒食節,但過節卻是在清明這天。
自古以來,清明就是一個緬懷祖宗功德、祭奠先人亡靈、上墳掃墓的節日,又是一個踏青賞春的郊游假日。清明節的前后三天都是祀祖祭墓的日子。上墳當日清晨,各房老幼穿戴整齊,帶上果品、茶酒、香燭、紙福、餑餅及牲禮(雞、魚、豬肉),有條件的人家還要請上鼓樂隊。到了墓地,大家動手,先將墳場上的雜草除凈,在墳上培一些新土;然后在墓前插好香燭,擺好供品,對祖先亡靈跪拜三次;之后在墳前鳴放鞭炮,焚燒紙錢,灑酒。臨行時,把一串用白紙剪成長圓錢狀的“標紙”串以柳條插在墳墓上,稱之為“掛紙錢”。《龍眠雜憶》載:“桐城好,祭掃趁清明,墓上燒錢呼遠祖,社前攜酒供新墳,界段紙條分。”歸來后,各家一般要請親戚朋友歡宴聚飲。
隨著時代的變遷,雖然清明節酒禮習俗不斷發生變化,但掃墓、踏青、郊游這些活動,至今仍被人們重視。無論是對先祖的緬懷和祭奠,還是對春天大自然美景的享受,飲酒,不管在野外或是家里抑或是酒家,依然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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