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江蘇新沂網民發帖曬圖,自己買的一瓶沒有開蓋的洋河藍優酒中竟有一只“蚊子”,一時間引起眾多網友圍觀。23日下午,記者向洋河集團售后服務人員核實,該消費者買的“有蟲子”的洋河藍優酒確是洋河集團生產,至于為何一瓶沒有開封的酒中會有蟲子,該集團售后人員表示具體原因正在調查中。
記者找到江蘇新沂市的該名消費者聞先生,在他的辦公室記者看到了那瓶洋河藍優酒,透明的瓶子中,一只黑色的蟲子漂浮著,仔細辨認是一只死蚊子。據聞先生介紹,2月14日下午他在新沂市華豐廣場南門對過的一家洋河酒經銷商店購買了一箱洋河藍優酒,共計四瓶,花了120元錢。當晚請了五六個朋友一起吃飯,結果在準備打開第三瓶酒時發現酒瓶中有蟲子異物。聞先生當場遭到朋友們的取笑,弄得很尷尬,當天聚會也不歡而散。
越想越郁悶的聞先生向同事訴說了遭遇,同事和他一起在2月16日、17日多次撥打洋河酒廠的售后服務電話,結果每次都是“人工座機忙”的聲音。2月17日晚上,聞先生等人就在新沂當地的網站發帖曬圖。2月18日,一位自稱洋河酒經銷業務員主動與他取得了聯系,說是給他換一瓶,他沒有同意。
“后來他們廠里售后服務打電話說給我一箱,第二天他們叫我拿這瓶酒去換箱,我說不行,你得按國家賠償標準賠。”聞先生說,2月21日,洋河酒廠派來的專門處理該事務的盧(音)姓科長查看了該瓶有蟲子的酒瓶酒箱和批號后,承認是洋河酒廠生產的,不是假冒。
洋河藍優酒新沂市總代理商陳經理在電話中表示,他已經知道了有消費者反映在酒中發現蟲子的事,但是拒絕接受進一步采訪。
23日下午,記者向該集團售后服務部門了解,一位程姓女客服向記者表示已經接到消費者的投訴,洋河集團售后服務人員已趕到新沂查看情況,也確認該瓶有蟲子的洋河藍優酒是洋河集團生產的,已經先行向涉及此事的消費者表示歉意。有蟲子的酒可能是在生產灌裝環節出了一點疏忽,具體原因集團有關人員正在調查。洋河集團正在積極與新沂消費者溝通處理糾紛賠償事宜。但是,消費者要求賠償4000元,與集團安排的合理賠償兩箱酒相差很多,所以目前還在繼續溝通。
中國法學會會員、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茂通了解此事以后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因此,洋河酒廠有義務按照上述規定向消費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