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5日,安徽食藥監局再次集體約談全省部分食用植物油酒類生產企業,重申“禁塑令”。從4月起,安徽境內食用植物油酒類生產企業禁止使用塑料管道等塑料制品,從生產源頭堵住塑化劑。
1年前的這個月,安徽食藥監局約談了420家植物油生產企業,向全省發出了“禁塑令”。然而,漫漫“禁塑路”困難重重。有的企業存有僥幸心理,壓根沒有對塑料管道進行更換;有的企業用不銹鋼管道更換了主要輸送管道上的塑料管道,但灌裝機上仍然有小段塑料管道沒有進行更換;有的企業沒有對原料進行把關,使用了被塑化劑污染了的原料油;有些小企業意識淡薄,直接使用未經驗證的塑料容器盛裝油脂。
2015年,在安徽省食藥監局對全省植物油酒類生產企業塑化劑項目進行風險監測中,160批次風險監測問題樣品中,有94批次檢出了塑化劑,涉及生產企業70家。其中食用植物油企業40家61批次,酒類30家33批次。
這次約談的就是這70家植物油酒類生產企業負責人。安徽食藥監局將從1月26日起到3月底,在全省食用油酒類生產企業中,開展自行排查,全環節排查所使用的原輔材料以及生產、儲運食用油的設備、容器、密封材料和包裝材料等,包括加強原料把關、調整工藝設備、更換接觸材料和產品包裝等,一查到底,不留死角。
安徽省食藥監局將出臺《安徽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風險監測問題樣品信息核查處置掛銷賬管理辦法》,建立塑化劑問題整治的責任追究機制,明確塑化劑問題整治工作的任務和內容,對監管工作沒落實到位的部門和人員,嚴格追究責任,對整改工作不落實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
安徽將把食用油、酒類等產品塑化劑檢測作為監管重點,提高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針對性。從4月起,凡食藥監管部門對抽檢和監測不合格的,將監督企業立即停產并召回已銷售的產品。對仍然存在塑化劑問題但又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將責令其立即停產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