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酒放得的越久越香,這是很多酒友的常識。可如果白酒未標注生產日期,你會購買嗎?南寧市民陽某花1368元,在華聯超市南寧一家連鎖店(簡稱華聯超市)購買了6瓶賴茅酒,這些白酒的外包裝上沒有生產日期,只寫著生產日期見瓶蓋噴碼,而外包裝是全封閉的,要想知道生產日期,只有撕壞包裝盒。為此,陽某以超市銷售不符合安全食品標準的食品,要求退一賠十。昨日,記者從南寧市江南區法院獲悉,法院一審支持了陽某的訴求,華聯超市要賠償陽某1.5萬余元。
市民反映
白酒外包裝未見生產日期
陽某說,2015年6月中旬,他在華聯超市南寧一家連鎖店,購買了6瓶賴正衡賴茅酒,每瓶228元,花了1368元。購買后,他想看生產日期,但均無法找到,只是看見包裝盒上寫著“生產日期見瓶蓋噴碼”,而外包裝是全封閉的,也沒有透明窗,要想知道生產日期,只有撕壞包裝盒。
陽某一查《食品安全法》,發現第42條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上應當標明有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而《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規定:如果透過外包裝能清晰地識別內包裝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強制標示內容,可以不在外包裝上重復標示相應的內容等等。這些規定表明,預包裝飲料酒標簽對于生產日期等強制標示內容的標注,必須讓消費者清晰明確地看到并便于查找。陽某懷疑買到了假酒。
陽某認為,華聯超市銷售的賴茅酒的標識(看不見生產日期),明顯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該超市沒有盡到食品經營所必須的審查義務,屬于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按《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華聯超市應退一賠十,退還他的貨款1368元,及10倍賠償13680元,共計1.5萬余元。
超市解釋
白酒外包裝不標生產日期
不影響食品安全
華聯超市認為,作為食品經營者,在采購的過程中,他們已經履行了查證驗證義務,確保所采購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其次,他們所銷售的白酒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白酒類產品有其特殊性,存放時間越長久,酒就越香醇,陽某所購白酒已經在外包裝上標識是十年陳釀,生產日期在瓶身已經噴碼標識了。外包裝之所以沒有噴碼,是因為該外包裝的材質以及顏色的綜合原因。如果噴碼后會產生識別不清的情況,所以就只在瓶身上噴碼。即使該白酒的外包裝上沒有標注生產日期,也應該視為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造成消費者誤導的產品標簽瑕疵,而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法院判決
華聯超市被判賠1.5萬余元
到底誰說的有理?法院認為,陽某所買的白酒屬于預包裝食品,但并未按有關法律規定在包裝的標簽上標明生產日期,在不拆除外包裝的情況下無法辨識。華聯超市南寧某分公司因此已受到行政處罰。加上庭審后,陽某拆開一瓶酒的外包裝盒,經雙方查看,華聯超市所指的生產日期噴碼顯示為“20114-03-18-G018”,此不能反映出產品的生產日期。因此,華聯超市向陽某銷售的6瓶賴正衡賴茅酒,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華聯超市符合明知銷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銷售的情形,因此陽某要求退還貨款并支付貨款10倍賠償金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