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3日16:50分左右,在湖南省郴州市國慶南路與湘雪路交匯路口,兩輛無牌的教練車引起了在該路口開展最嚴城市交通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大隊民警注意。
在指揮車輛靠邊停車后,民警隨即對這兩輛無牌教練車進行檢查。核查完駕車教練的駕駛證、教練員證以及車輛臨時號牌和車輛保險后,值勤民警突然聞到了一股淡淡的酒味。
此時接近下午五點,晚飯應該還沒吃,怎么教練車上有酒味?帶著疑問,民警進一步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在與駕駛員對話時,民警再次聞到了一股酒味,這教練車的駕駛員有酒后駕駛的嫌疑!
于是民警立即對兩名教練車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經過測試,一名駕駛員的檢測結果是9mg/100ml,而另外一名駕駛員的檢測結果是4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當檢測結果出來后,這教練慌了:我是中午聚餐喝的酒,中午睡了一覺才開的車,怎么還會有酒精含量呀。隨后民警了解到,兩名駕駛員培訓教練都是中午參加了聚餐活動,其中一名教練員中午喝了半瓶啤酒,而第二名教練員中午則是喝了白酒!這教練以為自己酒量好,中午睡了一個多小時,就沒有酒精含量了。
在事實面前,民警依法依規將第一名教練員的證件登記,要求他叫另外沒喝酒的駕駛員來駕駛他的車輛。第二名教練員,則被開具了喝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暫扣其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