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感覺每年的“雙11”都是一個讓人“膽戰心驚”的日子,看著電商平臺不斷刷新的銷售數據和分分鐘數十萬元、一天數十億元的銷售額,讓人驚嘆新網絡平臺的巨大功能性之余,又不禁覺得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實,對于酒水銷售來說更是如此。可能大家習慣了跑市場、進商超、專賣店等一系列常規操作運作的真實感之后,在這樣一個似乎是虛擬的商務平臺上實現如此當量,難以理解。可是,現實就是如此,電商平臺正在整合越來越多的資源,這是毫無疑問的,葡萄酒與電商,恐怕是今后一段時間永遠爭論但又永遠沒有結果的話題。葡萄酒與電商的距離,就像那首歌唱得那樣:想你時,你在天邊;想你時,你在眼前!
葡萄酒與電商:“看上去很美!”
葡萄酒操作電商平臺有著天然的優勢:首先,作為中國的小眾酒種,葡萄酒不像白酒那樣,還是具有一定新奇性的,尤其是一些特種葡萄酒、國際品牌的低端酒等,而這是電商平臺需求的一個重要因素。其次,葡萄酒雖然在中國發展很快,但是從渠道占比來說,遠遠不如白酒那么發達,可以達到全渠道運作,而是更多集中在專賣店和酒窖中。電商平臺為葡萄酒提供了一條獨立的渠道,更關鍵的是這個渠道幾乎是不設門檻的。最后,作為一種新型的渠道模式,電商更加時尚,它的受眾更年輕,而這些,與葡萄酒的消費對象是相同的。基于以上因素,葡萄酒和電商平臺存在著天然契合點,尤其是在當前行業調整期,這種優勢更加凸顯。也許正是如此,讓大家更加關注葡萄酒在電商平臺上的表現。
于是,我們看到幾乎所有的企業都在嘗試葡萄酒電商平臺的運作,似乎找到了商超、酒店、專賣店、夜場之外的第五條銷售渠道,而且還是全覆蓋性的。這種心態很好理解,電商門檻很低,即使虧了,也不會讓企業和酒商遭受“滅頂之災”,而它帶來的占位、品牌和新聞效應,是未來市場競爭中的巨大優勢。
但是,在這種“看上去很美”的掩飾下,我們必須仔細審視電商給葡萄酒業帶來的改變,發現背后存在的問題。
葡萄酒與電商:“偷換概念”的直銷
我們注意研究了一下“雙11”期間在各個電商平臺上旺銷產品的特點,最突出的感覺就是價位低,而這種低價位又分兩個層面,一個是世界知名品牌的低端酒,另一個是企業和酒商的定制和專供酒。
電商模式最吸引葡萄酒的地方在于,它能夠通過產品實現廠家和終端消費者的直接聯系,避開龐雜的渠道費用,從而實現真正的直銷。事實上,電商對于縮短渠道鏈條有著較為明顯的效果,這毋庸置疑。但是否就能實現真正的直銷呢,這或許要打個問號了。
仔細分析線上產品,絕大多數都是大企業或者大品牌的定制酒或者專供酒,它們只對某個電商平臺供貨,消費者在常規渠道是不會見到的。這么做的目的也很簡單,避免線上和線下的價格沖突。直銷的核心價值在于直接將產品賣到消費者手中,這樣可以實現資金快速回籠,企業能掌握市場一手信息,及時調整產品結構和銷售策略,從而實現真正的產銷互動。而目前廣泛存在于電商平臺上的葡萄酒,更多是一種買斷和專供,就像當初很多企業推行的銷售策略一樣,廠家定任務給獎勵,產品銷售好壞與廠家沒有太大關系了。區別在于,定制商和專供商拿到產品后是繼續分銷,而電商拿到這些產品后卻是直接賣給會員和用戶。對于廠家來說,其實他們的價值是一樣的,而這肯定不是葡萄酒做電商的真正目的! 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有兩種途徑:一種是企業自建電商平臺,這樣就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直銷,但事實證明,目前這種做法還鮮有成功的案例,即使如張裕等這樣的領軍品牌。另一種就是入股大的電商平臺,讓它成為自己的直接銷售終端,而這種做法也很難成功,畢竟電商自身也有多品牌、多品種和多樣性的訴求!
必須要指出,對于目前相對多主體運營模式的進口酒來說,真正形成品牌優勢的還很少,更多的產品是散見于各個區域、規模不等的進口酒商手中。這些進口酒對于市場來說都是陌生面孔,所以可能運營商對竄貨等要求并不嚴格,只要有銷量就行。而在這種局面下,電商無疑提供了一種更加直接的服務,我想,這也是進口酒對電商平臺趨之若鶩的根本原因!
葡萄酒與電商:要雙贏,而不僅僅是“道具”
葡萄酒在電商平臺上的價值,我們可以換個角度來解讀。
電商平臺有著自身的價值訴求:有的是謀求通過上市實現溢價,有的是希望借此吸納社會資本,也有的是想通過品牌整合實現在其他領域的價值。站在電商的角度,這無可厚非;但站在葡萄酒廠商的角度,這種運作恐怕有些偏離他們的本意!
電商的價值體現在銷量,或者說看其每天、每周、每月有多少筆交易,在這個過程中,實現產品的利潤,由廠家和電商分享,這是正常的理解。但事實是,很多電商的目的并不在于交易本身,他們希望通過平臺的資源整合能力,吸納資本,從上市運作和其他方面實現自己的利潤,這就跟廠家的訴求產生了分歧。
自從阿里巴巴在美國成功上市之后,國內很多電商都希望能夠通過融資上市來體現其價值,實現利潤的幾何數翻番。而對于葡萄酒的電商來說,先天的局限性和用戶群的單一性,使得他們很難獲得較多的資源。那么,吸納廠商資金就成了直接的辦法。于是,我們可以看到,完全不計成本的促銷、讓人心驚肉跳的活動,電商為了走量向企業要政策,要低于成本的價格,而廠商也在慌亂中予以配合。電商的利益可以通過后期運作上市等方式得以實現,而葡萄酒廠商的利益怎么保證呢?
因此,要真正提升電商在葡萄酒業的價值和作用,最好的辦法就是回歸本源,廠商和電商直接捆綁起來,利潤完全通過交易來實現,以實現雙贏,而不是僅僅把葡萄酒作為擴大影響力和吸納資本的“道具”!
“雙11”的階段性和理想中的“常態化”
無疑,“雙11”就是葡萄酒運作電商平臺的一陣“強心劑”,巨大的銷售數據似乎在佐證著葡萄酒的潛力有多大。但~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就是,當繁華落盡,似乎葡萄酒網購又重新歸于沉寂。“雙11”階段性爆發的局限性和把它做成常態化銷售之間的矛盾,就越發凸顯出來。
“雙1 l”葡萄酒旺銷的基礎原因有兩個:一個是人們對于這個日子的炒作,尤其是電商自身;另一個就是巨大的促銷力度。所以,它很難持久,也不太可能持久!葡萄酒很難把電商列為日常渠道,也正是這個原因。電商對于葡萄酒銷量的幫助,更多集中在特定時間點上,比如“雙11”、春節、中秋等,能夠短時間內迅速起量,但絕對無法像商超、餐飲那樣,形成穩定的日常銷量。所以,葡萄酒在電商平臺上的階段性銷售增長非常明顯。
而我們的目的是要讓葡萄酒在電商平臺上形成“常態化”的銷售,只有這樣,電商才能真正成為葡萄酒的新興渠道,才能發揮它的價值。這就要依靠一方面葡萄酒自身拿出更具性價比的產品,吸引消費者對于葡萄酒的關注;另一方面電商自身極大發揮能動性,針對消費人群設計更好的營銷方式。
我們無意再去探討葡萄酒如何做電商,但是當“雙11”落幕,葡萄酒在電商平臺上的銷售歸于平靜,如何解決這種階段性和常態化的矛盾,將會是真正觸及本質的問題,而這也決定著葡萄酒能否在電商平臺上實現真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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