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晚間,臨時停牌一天的山西汾酒發布停牌公告。公告稱公司作為汾酒集團公司酒業主體,目前尚未分解落實目標責任書任務,尚未制定2017年度經營計劃,也未確定營收、利潤等增長指標。目前汾酒集團正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研究和論證相關事宜,但尚未籌劃整體上市具體方案,也無具體推進時間表。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作為汾酒集團公司酒業主體,目前尚未分解落實目標責任書任務,尚未制訂2017年度經營計劃,也未確定營業收入、利潤等增長目標。
目前汾酒集團正在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研究和論證相關事宜,但尚未籌劃整體上市具體方案,也無具體推進時間表,該事項對上市公司實際影響尚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進展情況,待有具體內容后及時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公告。
一、傳聞簡述
近日,有多家媒體報道,公司控股股東汾酒集團公司與山西省國資委簽訂任期經營目標考核責任書,內容涉及“汾酒集團2017、2018、2019年收入(酒類)增長目標為30%、30%和20%;三年利潤(酒類)增長目標為 25%、25%、25%”、“積極推行員工持股改制試點,任期內力推汾酒集團整體上市”等方面。
二、澄清聲明
公司在獲悉上述報道內容后,及時和控股股東汾酒集團公司進行聯系,并對相關情況進行了核實,現澄清說明如下:
(一)2017年2月23日上午,山西省國資委與汾酒集團公司董事長李秋喜簽訂《2017 年度經營目標考核責任書》、《三年任期經營目標考核責任書》,責任書中明確“汾酒集團2017、2018、2019年收入(酒類)增長目標為30%、30%和20%;三年利潤(酒類)增長目標為25%、25%、25%”。公司作為汾酒集團公司酒業主體,目前尚未分解落實目標責任書任務,尚未制訂2017年度經營計劃,也未確定營業收入、利潤等增長目標。
(二)責任書中涉及“積極推行員工持股改制試點,任期內力推汾酒集團整體上市”事項,經征詢,整體上市是汾酒集團公司未來發展戰略,目前汾酒集團公司根據2月9日《山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和2月13日山西省國資委領導赴汾酒集團公司調研的講話要求正在積極研究和論證具體事宜,但尚未籌劃整體上市具體方案,也無具體推進時間表,該事項對上市公司實際影響尚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進展情況,待有具體內容后及時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公告。
本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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