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嚼酒是一種古老的釀酒方法,據稱是將嘴里咀嚼的東西吐出來給別人去吃,這在今天恐怕很難有人能接受。然而在中華釀酒史上類似的做法卻是中國婦女的一大發明。
口嚼酒定義:
如果追其根源,歷史上的“醴”酒制作大致經過三個時期:咀嚼法、作糵法和酒藥法。咀嚼法釀制出的白酒就是口嚼酒。大致方法為先將米嚼過,然后放置木柜內,令其發酵,經過幾天,便成帶甜酸味的“醴”酒了。
這種釀酒方法主要是利用了唾液中的淀粉酶,將谷物中的淀粉轉化為糖,據歷史記載,這種釀酒工作一般由女性承擔。
口嚼酒歷史:
在古代記載中,日本、韓國、南洋群島都有“口嚼酒”待客的習俗。在當時,這還是一個神圣且偉大的工作。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林謙光著《臺灣記略》中,就具體記述了臺灣土著人的“嚼酒”之法:“人好飲,取米口中嚼爛,藏于竹筒,不數日而酒熟,客至出以相敬,必先嘗后進。” 另外有專門研究苗族飲酒習俗的日本學者也曾指出,苗人似也有“口嚼酒”之俗。
其實在中國不獨南方民族有此習俗,《魏書·列傳第八十八》載南北朝時期,住在東北長白山、松花江一帶北魏 “勿吉”人(后稱“靺鞨”、“女真”,為滿族的族先)就是嚼米為酒,飲之亦醉的。明代徐應秋的《玉芝堂談薈》卷二十九也說:勿吉國(勿吉族建立的國家),嚼米為酒,亦能醉人。北魏始建公元386年,距今已有1600余年,應是目前可見到的最早的關于中國“口嚼酒”的文字記錄。
如今口嚼酒多已不再沿用,但作為酒文化中的一部分,值得記錄與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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