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茅臺酒在現在的白酒品牌中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上又是中國的國酒,因此很多人的家中都收藏有茅臺酒,興旺了茅臺老酒收藏市場,正因茅臺酒有如今的位置,所以造假者也甚多,在茅臺陳年老酒收藏過程中,務必記住茅臺酒這些年的商標變遷。
自1951年起,茅臺酒廠注冊“貴州茅苔”牌商標。之后啟用工農攜手圖形,俗稱“工農牌”。
1953年起,茅臺酒廠又對酒標進行改版,分為內銷和外銷兩種版式:內銷酒標為“五星牌”,圖案正中為紅色五角星,并用金色齒輪襯托,環繞麥穗高粱,象征工人農民,又名“金輪牌”。但這一商標圖案的茅臺酒被出口至國外后,外國的一些政客把它視為“政治商標”,因而受到歧視。為有利于對外銷售,當時經原國家輕工部批準,茅臺酒外銷商標于1958年以后改為“飛天牌”,圖案為兩位仙女合捧一樽美酒翩翩起舞、從天而降,其構思來源于敦煌壁畫“飛天”神話傳說。
茅臺酒廠從成立起,商標上均使用“茅苔”字樣,直至1956年3月,商標中“苔”改為“臺”,其中繁體“貴州茅苔”商標茅臺酒更是難得。
“金輪牌”商標使用初期并未在境外注冊,直至1955年11月經委托授權,逐步獲得東南亞等地區、國家的商標注冊批準。今藏此時期茅臺酒,富有原始滄桑感的釉陶瓶、尿泡皮,擁有革命精神的五星標和顯著地域特征的原封紙,還有因為紙張質量的欠缺,加之殘留酒香而導致的蟲蛀斑,均為當時顯著的時代特征。
1958年,外銷茅臺酒開始使用白瓷瓶包裝,此時的內銷茅臺酒為釉陶瓶,商標仍為“五星牌”。1959年,外銷“五星牌”白瓷瓶出現“中國貴州茅臺酒”紅色飄帶,無色透明塑模封口,使用紅色塑料蓋頂的軟木塞。
1960年以后,紅色透明塑模封口開始使用。此后茅臺酒在外銷市場脫穎而出。至1963年,“五星牌”茅臺酒包裝出現高頸釉陶瓶,標貼國“營”下方“呂”改為“呂”,紙張質量相對提升,不再容易出現蟲蛀等現象。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內銷茅臺依舊為“五星牌”商標,棉紙包瓶。外銷酒包紙的正面印有紅色“貴州茅臺酒”字樣以及生產日期。同年,外銷茅臺酒部分改為乳白色玻璃瓶和紅色塑料螺旋蓋包裝,內銷茅臺酒背標介紹文字中出現“三大革命字樣”。六十年代末,內銷茅臺酒出現雜褐釉醬瓶,根據研究表明,此包裝應為文革初期的“五星牌”醬瓶茅臺,屬于陶瓶與白瓷瓶、白玻璃瓶交替時期的特殊產物。
1970年,因外銷茅臺“飛天牌”商標采用敦煌飛天圖,有“四舊”嫌疑,而被更為“葵花牌”。后由于國外市場的不認可,1974年又恢復了“飛天牌”商標。
在五六十年代的陶瓶茅臺酒上,我們還可以看到一張方形封口印刷紙,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地方國營茅臺酒廠所產的茅臺酒均以此來作為茅臺酒的封口標簽,中間印有黑色由左半圓形麥穗和右半圓形齒輪組成的正圓形,中間為“貴州”二字的篆書,是隨圓形而變形的藝術字體。圖案整體還有兩圈圓環將其環抱,正好與瓶嘴大小相當。此類形式的標貼,從1951年至1966年后不再使用,共存在了16年左右時間,其間細微的版別數次變化,成為鑒定那個時期真酒的重要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