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白酒是世界著名的六大蒸餾酒之一(其余五種是白蘭地、威士忌、郎姆酒、伏特加和金酒),在工藝上比世界各國的蒸餾酒復雜得多,原料各種各樣,因其香氣的不同可分為濃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醬香型白酒、米香型白酒及其他香型白酒,不同類型的白酒各有其獨特的風格。我國的飲料酒標準對白酒的色澤和外觀、香氣、口味、風格等感官指標均進行了規定。
GB/T 10781.1-2006《濃香型白酒》中規定,對優質高度的濃香型白酒而言,色澤和外觀應是無色或微黃色,清亮透明,無懸浮物,無沉淀;香氣應具有濃郁的己酸乙酯為主體的復合香氣;酒體醇和協調,綿甜爽凈,余味悠長,具有典型的風格。
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規定,對優質高度的清香型白酒而言,色澤和外觀應是無色或微黃色,清亮透明,無懸浮物,無沉淀;香氣應純正,具有乙酸乙酯為主體的優雅、協調的復合香氣;酒體柔和協調,綿甜爽凈,余味悠長,具有典型的風格。
目前,醬香型白酒尚未形成規范的國家標準,僅有貴州省的地方標準DB 52/526-2007《醬香型白酒》。其中規定,高度醬香型白酒的色澤和外觀應是無色(或微黃色)透明,無懸浮物及沉淀物;香氣應醬香突出,優雅細膩,空杯留香持久;口味醇厚、豐滿、綿柔,回味悠長,具有典型的醬香風格。
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中定義了米香型白酒的主體香味成分是β-苯乙醇和乳酸乙酯,其色澤和外觀為無色、清亮透明,米香純正清雅,酒體醇和、綿甜、爽洌,回味怡暢。
其他香型白酒因為工藝獨特、風格獨具而對其香型定義及主體香氣成分有待進一步確定,或為以一種香型為主、兼有其他香型的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