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酒和黃酒為我國的特有酒種,相關標準以我國自定標準為主,飲料酒中參考國際標準較多的主要為葡萄酒和啤酒。目前國際食品標準主要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農產品技術委員會(ISO/TC 34)、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國際谷類科學和技術協會(ICC)、國際乳品業聯合會(IDF)、國際葡萄與葡萄酒局(OIV)、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國際分析化學師協會(AOAC)公布的食品標準和分析方法組成,這些組織的標準都是制定我國標準時參考的對象。其中CAC食品法典為最重要的國際參考標準之一。
例如GB 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與CAC制定的CODEX STAN 1-1985 (1991、1999年修訂)《預包裝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該標準的實施是我國酒類產品與國際接軌的一種體現,同時也是貫徹消費者知情權的一種體現。標注勸說語是企業對消費者負責的一種體現。
對葡萄酒行業而言,法律法規體系日益完善,已逐漸與國際接軌。自2003年起,國家正式廢除了半汁葡萄酒的標準,禁止企業生產含水的葡萄酒。這意味著葡萄酒業向規范化又邁出一大步。而2008年正式實施的國家標準GB 15037-2006《葡萄酒》是廣泛參照了國際葡萄酒法規《國際葡萄與葡萄酒局(OIV)法規》(2003版)制定的,作為強制性標準并增加了根據含糖量進行的分類和感官分級評價的描述,將有力推動中國葡萄酒國際化進程。其中對年份、品種、產區等概念的明確定義也是規范性企業期盼已久的。
正在修訂的啤酒國家標準GB 4927-2001《啤酒》參考了歐洲啤酒協會(EBC)和美國啤酒協會(ASBC)標準中的部分內容。正在制定的國家標準《啤酒中單寧的測定》參考了AOAC 952.03中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