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其生產加工的食品經出廠檢驗合格的,在出廠銷售之前,必須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注由國家統一制定的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并加印或者加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的式樣和使用辦法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制定,該標志由“QS”和“質量安全”中文字樣組成。標志主色調為藍色,字母“Q”與“質量安全”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使用時可根據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得變形、變色。加貼(印)有“QS”標志的食品,即意味著該食品符合了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國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麥粉、醬油和醋五類食品行業中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對第二批十類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凍食品、膨化食品、調味品、飲料、餅干、罐頭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國家質檢總局將用3~5年時間,對全部28類食品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其實“QS認證”本身的說法就是錯誤的,因為自2003年起,我國開始對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進行了一種新的管理制度: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到目前為止,所有經過加工的食品,生產地址在國內的產品全部必須申請生產許可證,也就是我們常說的QS證。同時到目前為止和食品相關的產品也已經逐步列入QS范圍了,比如說食品的塑料包裝和容器、紙包裝和容器、化妝品、食用酒精等等。
至于為什么把申請市場準入制度的生產許可證說成是QS認證呢?因為剛開始國家質檢總局在解釋和宣傳上沒有能有大的力度,同時QS的申請流程有一點和ISO等認證體系類似,同時剛開始給企業做咨詢的公司為了簡單化,就把這個過程說成了是“QS認證”。官方也開始接受這個稱呼了。
15個工作日
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企業(含個體經營者),應按規定程序獲取生產許可證。新建和新轉產的食品企業,應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省級、市(地)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接到企業申請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內組成審查組,完成對申請書和資料等文件的審查。企業材料符合要求后,發給《食品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20個工作日
企業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從接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知起,在20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
40個工作日
企業的書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規則,在40個工作日內,企業要接受審查組對企業必備條件和出廠檢驗能力的現場審查。現場審查合格的企業,由審查組現場抽封樣品。
10個工作日(1)
審查組或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10個工作日(2)
經必備條件審查和發證檢驗合格而符合發證條件的,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10個工作日內對審查報告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批準發證。
15個工作日
經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批準后,在15個工作日內,向符合發證條件的生產企業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及其副本。
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不同食品其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在相應的規范文件中規定。
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企業應向原受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換證申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按規定的申請程序進行審查換證。
對食品生產許可證實行年審制度。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向所在地的市(地)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年審申請。年審工作由受理年審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年審合格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在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副本上簽署年審意見。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在食品原材料、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等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者開發生產新種類食品的,應當在變化發生后的3個月內,向原受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受理變更申請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審查企業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產企業必備條件的要求。
企業名稱發生變化時,應當在變更名稱后3個月內向原受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食品生產許可證更名申請。
(一)是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對于具備基本生產條件、能夠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企業,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準予生產獲證范圍內的產品;凡不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必備條件的企業不得從事食品生產加工。
(二)是對企業生產的出廠產品實施強制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準出廠銷售。對于不具備自檢條件的生產企業強令實行委托檢驗。
(三)是對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檢驗合格的食品加貼市場準入標志,即QS標志。
一、生產場所
必須符合國家生產企業的衛生標準和各個產品的審查細則以及通則;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必須做到工藝合理、設備齊全(對照審查細則)
三、必須的檢驗設備
必須建立企業自己的實驗制度,并具備實驗條件,同時必須有相應的檢驗設備(對照審查細則)和試劑。
1:所有經過加工的食品(現做現賣的、初級加工的產品不在此范圍)
2:化妝品
3:塑料和紙包裝容器
4:食用化工產品
5:食品加工用的相關設備
6:牙膏
1.獲得入市資格:通過認證,是產品進入市場的有效通行證。
2.規范食品生產:依照產品良好生產操作規程規范產品的生產過程。
3.提高產品質量:通過質量體系的建立和有效運行,對產品實現全過程實施控制,減少質量波動、減少不合格品,從而有效的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產品質量的穩定性。
4.提高管理水平:規范化管理,對每一項生產活動實施控制。
5.降低成本:通過管理體系文件的制定,規范每一位員工的行為,科學、合理的運用資源,減少返工,降低成本,進而提高企業的效益。
由于連續發生食品問題,國家對QS的認證工作進行了加強。
除了對認證機構和監督管理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和追究制度,特別是對企業要求進一步提高。
1、委托檢驗淘汰,要求企業必須具備出廠檢驗能力,原已拿證的企業,屬于委托檢驗的必須在年底前建立自己的實驗室,否則將取消其QS證。
2、QS企業每年都將接受嚴格的證后監督檢查,對其申證條件進行審核。若發現有嚴重不合格項就將吊銷其QS證。該項工作將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籌進行。
1.有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驗檢疫手段(可通過咨詢公司獲取幫助);
3.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如生產廠房的土地證——如沒有土地證需所在鄉鎮辦理證明建設用地的手續等(可通過咨詢公司進行建立和整改);
4.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6.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8.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9.在本省質監局網站上下載《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以及所申報產品所屬單元的《審查細則》,如果不知如何下載或者不了解自己產品應該所屬的分類,請咨詢當地質監局。河南省內的企業可以向我咨詢,我的用戶名即是我的聯系方式。河南省質監局的申請書一般已經分好了申報單元,并且是EXCEL格式。
10.根據《審查細則》上的要求,針對自己的廠房、設備、文件資料是否齊全,產品是否有檢測報告等要求進行檢查、整改、完善。
11.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上報質量技術監督局。
12.提交材料(QS食品企業生產許可證申請需要準備的材料)主要包括:(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一式三份(3)換證企業還需提供原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一式三份(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式三份;不需辦理代碼證書的,提供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三份(5)生產場所布局圖一式三份(6)工藝流程圖(標注有關鍵設備和參數)(7)企業質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產品標準。如果產品沒有國家標準,需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企業標準備案一式三份(9)申請表中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13.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封面應當加蓋企業公章,復印的印章無效。
14.質監局收到申請材料后,經審驗,材料符合受理標準,通知企業《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申請費用2200(同時申請兩個含兩個以上的每加一個加440元,但會大大增加申請通過的難度)
15.質量技術監督局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審核時間為企業應當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業)
16.現場審核不合格,企業應迅速整改,兩個月后方可重新申請。如審核合格進入下一步。
17.封存樣品,7日內由企業交付檢驗機構,完成檢驗后出具檢驗報告。(費用因產品種類不同不盡相同,國家收費標準)
18.根據審核提出的整改項進行整改,并對申報材料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完善。
19.質監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審核,申報企業等待發證。
20.整個工作最快在60日內完成,但是由于企業需要進行整改等工作,一般在3個月左右。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質原料加入糖化發酵劑(糖質原料無須糖化劑),經固態、半固態或液態發酵、蒸餾、貯存、勾調而制成的產品。白酒的申證單元為1個。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名稱:白酒、白酒(液態)、白酒(原酒)。白酒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編號為:1501。
(一)基本生產流程。
原料處理→配料→蒸煮→糖化發酵→蒸餾→貯存→勾調→灌裝→成品
(二)關鍵控制環節。
1. 配料; 2. 發酵;3. 貯存;4. 勾調。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 感官質量缺陷:如色澤、香氣、口味、風格等與產品標識不符;
2. 酒精度與包裝標識不符;
3. 固形物超標;
4. 衛生指標超標:如甲醇、雜醇油超標。
(一)生產場所。
1.廠房總體布局要求
要有與生產相適應的原料庫、制酒車間、酒庫、包裝車間和成品庫。原料庫應陰涼、通風、干燥、潔凈,并有防蟲、防鼠、防雀設施。
(1)原料粉碎車間
原料粉碎車間的設計與設施應能滿足原料除雜(土雜物)、粉碎、防塵的工藝技術要求。架空構件和設備的安裝位置必須便于清理,防止和減少粉塵積聚。
(2)制酒車間
白酒車間的設計與設施應能滿足白酒配料、糖化發酵、蒸餾的工藝技術要求。操作場所應有排氣設施;場地堅硬、寬敞、平坦、排水良好。采用地鍋蒸酒的工廠,地鍋火門和貯煤場地必須設在車間外。發酵窖、池、缸、罐應按特定技術要求制作。
(3)酒庫
必須有防火、防爆、防塵設施,庫內應陰涼干燥。
(4)包裝車間
包裝車間必須遠離鍋爐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貯曲等粉塵較多的場所,應能防塵、防蟲、防蚊蠅、防鼠、防火、防爆。灌酒間應與洗瓶間、外包裝間分開。
(5)成品庫
成品庫的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庫內應陰涼、干燥,并有防火設施。
2.生產設備、工具、管道等的要求
(1)所有接觸或可能接觸白酒的設備、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須用無鉛、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不與白酒起化學反應的材料制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裂縫。蒸餾冷卻器必須用高純錫、鋁、不銹鋼材料制作。
(2)各生產車間、酒庫應根據工藝技術要求,配備溫度計、濕度計、糖度計、酒度計等。
(3)酒庫、包裝車間、成品庫應使用防爆開關和燈具,并裝有安全防護罩。
3.酒糟存放設施
應在遠離生產車間的適當地點,設置便于銷售、清理、避免霉爛的酒糟存放銷售設施。
注:白酒(液態)可不要求原料粉碎車間、制酒車間、酒糟存放設施;白酒(原酒)可不要求包裝車間和成品庫。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原料粉碎設備:粉碎機
(2)蒸餾設備:蒸酒機(甑、甑桶、甑鍋)
(3)發酵設備:窖、池、缸、罐等
(4)貯酒設備:池、缸、罐、酒海等
(5)灌裝設備:洗瓶機、灌裝機
白酒(液態)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上述(4)(5)規定的設備。
白酒(原酒)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上述(1)(2)(3)(4)規定的設備。
序號 |
標準編號 |
標準名稱 |
1 |
GB10344 |
飲料酒標簽標準(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 |
2 |
GB2757-1981 |
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 |
3 |
GB2757-1981 |
茅臺酒(貴州茅臺酒) |
4 |
GB19508-2004 |
原產地域產品西鳳酒 |
5 |
GB18624-2002 |
水井坊 |
6 |
GB19327-2003 |
原產地域產品古井酒 |
7 |
GB19328-2003 |
原產地域產品口子窖酒 |
8 |
GB19329-2003 |
原產地域產品道光廿五貢酒 |
9 |
GB17924-1999 |
原產地域產品通用要求 |
10 |
GB/T10781.2-1989 |
清香型白酒 |
11 |
GB/T10781.1-1989 |
汾香型白酒 |
12 |
GB/T10781.3-1989 |
米香型白酒 |
13 |
GB/T10781.3-1989 |
低度清香型白酒 |
14 |
GB/T11859.1-1989 |
低度濃香型白酒 |
15 |
GB/T11859.1-1989 |
低度米香型白酒 |
16 |
GB/T11859.1-1989 |
鳳香型白酒 |
17 |
GB/T16289-1996 |
豉香型白酒 |
18 |
GB/T16289-1996 |
液態法白酒 |
19 |
QB/T2187-1995 |
芝麻香型白酒 |
20 |
QB/T2305-1997 |
特香型白酒 |
21 |
QB/T2524-2001 |
濃醬兼香型白酒 |
22 |
QB2656-2004 |
老白干香型白酒 |
23 |
DB14/T80-1996 |
新型白酒 |
24 |
DB15/T253-1997 |
新工藝白酒 |
25 |
DB13/T306-1997 |
新型白酒 |
26 |
DB13/T306-1997 |
吉林燒酒 |
27 |
DB50/T15-2001 |
小曲酒 |
28 |
DB53/T092-2001 |
云南小曲白酒 |
29 |
DB23/T308-2002 |
清香型白酒 |
30 |
企業標準 |
|
企業生產白酒所用的原輔材料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的規定。
使用的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企業購進食用酒精必須符合食用酒精GB10343-2002,并且要加強自檢,確保不會誤把甲醇當食用酒精生產白酒。
(一)分析天平(0.1mg);(二)分光光度計(或光電比色計);(三)氣相色譜儀(標準中不需檢測單體物質可不要此儀器);(四)恒溫干燥箱;(五)恒溫水浴鍋;(六)比重瓶或酒精計;(七)比色管。
白酒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出廠檢驗分別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標識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白酒產品質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
檢驗項目 |
發證 |
監督 |
出廠 |
備注 |
1 |
感官 |
√ |
√ |
√ |
|
2 |
酒精度 |
√ |
√ |
√ |
|
3 |
總酸 |
√ |
√ |
√ |
|
4 |
總酯 |
√ |
√ |
√ |
|
5 |
單體物質 |
√ |
√ |
√ |
|
6 |
固形物 |
√ |
√ |
√ |
|
7 |
甲醇 |
√ |
√ |
√ |
|
8 |
雜醇油 |
√ |
√ |
√ |
|
9 |
鉛 |
√ |
√ |
* |
|
10 |
錳 |
√ |
√ |
* |
以木薯或代用品為原料者 |
11 |
氰化物 |
√ |
√ |
* |
白酒(原酒)不要求 |
12 |
凈含量 |
√ |
√ |
√ |
白酒(原酒)不要求 |
13 |
標簽 |
√ |
√ |
|
|
2. 白酒(原酒)的檢驗按有效的企業標準或合同要求進行判定。
在企業的成品庫或成品貯罐中抽取發證檢驗樣品。所抽樣品須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不得少于200瓶(總量不少于100kg)。
(一)抽樣品種
根據企業申請的取證產品品種,選擇1個主導產品進行抽樣。
(二)抽樣數量
1.瓶裝酒:隨機抽取6件產品,每件抽取1瓶,共取6瓶,總量不少于3000ml。
2.從成品貯罐抽樣時,抽樣率為50%,但最多不超過3罐;從成品貯桶抽樣時,抽樣率為5%,最多不超過5桶。從每罐(桶)中抽取等量樣品,混合均勻,總量不少于3000ml,分別裝入6個樣品瓶中。樣品分成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確認無誤后,由審查組抽樣人員與被抽查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抽樣日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中,將白酒生產線列入了限制類目錄。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對屬于限制類的新建項目,禁止投資。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核準或備案,各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和建設、環境保護、質檢、消防、海關、工商等部門不得辦理有關手續。
依照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的決定,從2014年5月份開始,已經通過認證的白酒類產品上市必須貼有QS標志,11月1日以后,沒有加貼QS標志的白酒產品將不能上柜。
2015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與新《食品安全法》同步實施,明確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將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開頭,意味著被大家廣為熟知的“QS認證”即將退出歷史舞臺。
個體工商戶也可申辦《食品生產許可證》
在此之前,食品生產許可申請必須以企業組織的形式提交, 個體工商戶不能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即將實施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可為食品生產許可的申請人。本次調整,無疑放寬了食品生產的市場準入條件,只要場所和環境、人員和制度、設施與設備、環境與衛生等滿足申辦要求,即可前來申請食品生產許可。
“一類別一證書“將變為“一企業一證書”
并細化了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監控。目前,德州市共有食品生產企業800余家,食品生產許可證1100多份,很多大型企業持有三五張證書,今后,食品生產許可實行一企一證原則,不僅方便了企業,也方便了日常監管。
許可有效期延至5年 證書成為“明白紙”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有效期從3年延長至5年。許可證載明的事項增多,除了企業的基本信息,還增加了社會信用代碼(個體生產者為身份證號碼)、日常監管機構、日常監管人員、投訴舉報電話、簽發人、二維碼等信息,副本還要載明食品明細和外設倉庫地址。這既給生產者上了一把強有力的枷鎖,給消費者提供了暢通的維權渠道,又給監管機構和人員敲響了警鐘。
許可期限縮短至20個工作日,換證或不再現場核查
食品生產許可期限由60日縮短至20個工作日,原來兩個月才能辦完,以后不到一個月就可以拿到證書。并且現場檢查時不再當場抽樣,只需企業提供試制樣品的產品合格檢驗報告,為企業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取得證書后,原本需要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今后只要提前30個工作日提出延續申請即可。申請人聲明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發證機關可不再進行現場檢查,這極大地減輕了企業的負擔,簡化了許可程序。
新獲證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再標注“QS”標志。為了能既盡快全面實施新的生產許可制度,又盡量避免生產者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浪費,我們給予了生產者最長不超過三年過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以及“QS”標志。我們鼓勵并支持食品生產者盡快淘汰老包裝啟用新包裝。
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要注意:2015年10月1日以后,帶有“QS”標志的食品不會從市場上立刻消失,而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場,這期間市場上帶有“QS”標志老包裝的食品和標有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食品會同時存在,尚好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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