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標簽上的年份,按照國際傳統慣例來講,僅表示葡萄采收和發酵的時間。對于某個產區、某個葡萄園來說,由于不同年份的氣候不同,葡萄的質量不同,因而酒的質量會有差異,年份便有了相應的意義。標注年份的目的在于告訴消費者葡萄采摘的時間或者消費者可據此判斷是否過了最佳飲用期。在GB 15037-2006《葡萄酒》中表明,所標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體積分數)。
對于香檳和波特酒等,為追求產品品質的一致性,并不標注年份,只在特殊年份才出產年份酒,以示酒的珍貴。因此,年份香檳或波特酒上標注的年份除具有表示釀造年份的作用外,還表明該年份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