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飲料酒的分類
按國家飲料酒分類標準( GB/T 17204-2008),我國飲料酒分為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三大類。
1.發酵酒
以糧谷、水果、乳類等為主要原料,經發酵或部分發酵釀制而成的飲料酒。
2.蒸餾酒
以糧谷、薯類、水果、乳類等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勾兌而成的飲料酒。
3.配制酒(露酒)
以發酵酒、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藥食兩用的輔料或食品添加劑,進行調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變了其原酒基風格的飲料酒。
二、白酒的分類
(一)按糖化發酵劑分類
1.大曲酒
以大曲為糖化發酵劑釀制而成的白酒。
2.小曲酒
以小曲為糖化發酵劑釀制而成的白酒。
3.麩曲酒
以麩曲為糖化劑,加酒母發酵釀制而成的白酒。
4.混合曲酒
以大曲、小曲或麩曲等為糖化劑釀制而成的白酒,或以糖化酶為糖化劑,加釀酒酵母等發酵釀制而成的白酒。
(二)按生產工藝分類
1.固態法白酒
以糧谷為原料,采用固態(或半固態)糖化、發酵、蒸餾,經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本品固有風格特征的白酒。
2.液態法白酒
以含淀粉、糖類物質為原料,采用液態糖化、發酵、蒸餾所得的基酒(或食用酒精),可調香或串香,勾調而成的白酒。
3.固液法白酒
以固態法白酒(不低于30%)、液態法白酒、食品添加劑勾調而成的白酒。
(三)按香型分類
1.濃香型白酒
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以己酸乙酯為主體復合香的白酒。
2.清香型白酒
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以乙酸乙酯為主體復合香的白酒。
3.米香型白酒
以大米為原料,經傳統半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以乳酸乙酯、β-苯乙醇為主體復合香的白酒。
4.鳳香型白酒
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酒海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昧物質,具有以乙酸乙酯和己酸乙酯為主的復合香氣的白酒。
5.豉香型白酒
以大米為原料,經蒸煮,用大酒餅作為主要糖化發酵劑,采用邊糖化邊發酵的工藝,釜式蒸餾,陳肉醞浸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豉香特點的白酒。
6.芝麻香型白酒
以高梁、小麥(麩皮)等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芝麻香型風格的白酒。
7.特香型白酒
以大米為主要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特香型風格的白酒。
8.濃醬兼香型白酒
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濃醬兼香獨特風格的白酒。
9.老白干香型白酒
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以乳酸乙酯和乙酸乙酯為主體復合香的白酒。
10.醬香型白酒
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其特征風格的白酒。
11.其他香型
除上述以外的白酒。